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条20kt/a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条20kt/a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3年9月09日,我公司根据《湖北皇恩 (略) 第一条20kt/a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咸丰县忠堡工业园区,用地面积70671.68m2,建筑面积21833.96m2,项目外购负极材料半成品(简称“负极粉”)为原料进行石墨化生产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有1组石墨化生产线(安装有10台艾奇逊石墨化炉),年生产规模20000t。同时,配套建设有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附属工程。实际总投资4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比较,未单独修建原料及产品仓库,原料及产品仓库与生产车间布置在一栋(1F)厂房内,项目实际建筑面积减少了5490m2,主要原料“负极粉”实际含硫量比环评时大1.6%、辅料煅后石油焦实际含硫量比环评时大2.04%,产品含硫量比环评时大0.4%,其他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时基本一致。变更原因,生产车间建筑面积足够大,仓库与生产车间布置在一起不影响生产,且仓库与生产车间布置在一起缩短了原料、产品在厂区的运输距离,有利于生产管理;产品含硫量比环评阶段大0.4%可满足客户要求,同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脱硫设施脱硫效率>99%比环评时≥95%脱硫效率高,产品实际含硫比环评时大,现有原辅料生产可实现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由此,在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情况下,原辅料含硫量比环评时稍有偏高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态环保部 2020.12),项目不在重大变动清单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
三、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2022年10月20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2] 21号”《关于湖北皇恩 (略) 第一条20kt/a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即验收监测结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石墨化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双碱法脱硫+管束除尘,除尘效率>99%、脱硫效率>99%,满足环保设计要求。
2、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石墨化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炭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标准限值,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3)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各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忠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2022年度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6月)可知,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目前,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还未排放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忠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质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附近居民区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2、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脱硫渣、除尘器收尘、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安排一人兼职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进一步加强石墨化烟气收集处理,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原辅料含硫量,降低二氧化硫废气产生及排放;派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4、完善厂区绿化建设,美化厂区环境;与附近居民处理好关系,预防发生环境纠纷。
5、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的日常环境检测任务,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皇恩 (略)
地址:咸丰县忠堡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应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http://**-HRnTqfkwJXqA?pwd=6f2h
2023年9月09日,我公司根据《湖北皇恩 (略) 第一条20kt/a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咸丰县忠堡工业园区,用地面积70671.68m2,建筑面积21833.96m2,项目外购负极材料半成品(简称“负极粉”)为原料进行石墨化生产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有1组石墨化生产线(安装有10台艾奇逊石墨化炉),年生产规模20000t。同时,配套建设有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保等附属工程。实际总投资40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并对照设计及环评批复内容,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比较,未单独修建原料及产品仓库,原料及产品仓库与生产车间布置在一栋(1F)厂房内,项目实际建筑面积减少了5490m2,主要原料“负极粉”实际含硫量比环评时大1.6%、辅料煅后石油焦实际含硫量比环评时大2.04%,产品含硫量比环评时大0.4%,其他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时基本一致。变更原因,生产车间建筑面积足够大,仓库与生产车间布置在一起不影响生产,且仓库与生产车间布置在一起缩短了原料、产品在厂区的运输距离,有利于生产管理;产品含硫量比环评阶段大0.4%可满足客户要求,同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项目脱硫设施脱硫效率>99%比环评时≥95%脱硫效率高,产品实际含硫比环评时大,现有原辅料生产可实现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由此,在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情况下,原辅料含硫量比环评时稍有偏高有利于节约生产成本。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生态环保部 2020.12),项目不在重大变动清单范围内,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
三、环境保护落实情况
2022年10月20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以“咸环审[2022] 21号”《关于湖北皇恩 (略) 第一条20kt/a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效果即验收监测结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石墨化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双碱法脱硫+管束除尘,除尘效率>99%、脱硫效率>99%,满足环保设计要求。
2、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1)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石墨化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符合《炭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T/ZGTS001-2019)标准限值,项目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
(3)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各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忠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及《2022年度恩施州生态环境质量报告》(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6月)可知,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质量
目前,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还未排放循环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忠堡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声环境质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附近居民区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的2、4a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脱硫渣、除尘器收尘、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和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设置有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五、待采取措施(补救措施)及建议
1、安排一人兼职负责项目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管理档案,提高环境管理质量。
2、进一步加强石墨化烟气收集处理,降低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原辅料含硫量,降低二氧化硫废气产生及排放;派专人负责环保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3、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4、完善厂区绿化建设,美化厂区环境;与附近居民处理好关系,预防发生环境纠纷。
5、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的日常环境检测任务,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我公司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已投入正常运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我公司认为本项目可以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建设单位:湖北皇恩 (略)
地址:咸丰县忠堡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应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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