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常德市鼎城区2023年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服务组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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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常德市鼎城区2023年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服务组织的公告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 (略) 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的通知》(湘农技综〔2023〕2号)要求,为实施好鼎城区2023年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现遴选1家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再生稻+油菜示范片建设任务。请有意向的新型经营主体于2023年9月18日12时前自主组织递交3份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分,推荐得分从高到低的第1名主体为实施单位。各报名新型经营主体选派一名代表参与区农业农村局现场评分,具体现场评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云,联系电话:137 6260 5486

附件1: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附件2: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略)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

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 (略) 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的通知》(湘农技综〔2023〕2号),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要求,在我区重点开展再生稻+油菜绿色高效技术展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在我区建设150亩再生稻+油菜绿色高效技术示范基地1个。围绕再生稻+油菜品种搭配的需要,开展再生稻优势品种筛选试验;探索完善“优质产高再生稻抛栽+短生育期油菜加密直播+稻油全程机收”技术体系。力争核心展示点再生稻两季亩总产超1000 公斤、油菜亩产达 120 公斤。重点推广优质高产再生稻抛栽、短生育期油菜加密直播、稻油全程机收等。

二、基地选择

围绕我区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产业发展需要,重点选择油菜生产基础好、乡(镇)支持力度大、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乡镇,遴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立1个再生稻+油菜技术试验示范基地,试验示范基地面积150亩。

三、项目资金

项目10万元,主要支持再生稻+油菜绿色高效技术展示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

四、落实关键技术

1、选择优质品种。水稻品种:金两优534、贡两优粤优丝苗等,油菜品种:金香油9号、春云2号等。

2、适期播种。再生稻播种期选择4月10日前,保证头季稻在8月15日前收割。

3、油菜机直播起垄栽培技术推广。油菜着力推广集旋耕、分厢、开沟、播种、施肥、覆土于一体的机械化播种技术。

3、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水稻机耕、机收,油菜着力推广集旋耕、分厢、开沟、播种、施肥、覆土于一体的机械化播种技术,无人植保机病虫防治,推进全程机械化生产。

4、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程实施精准测报,临田决策,分田施治;实现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全覆盖。

五、保障与管理措施

1、成立专家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科管、粮油、土肥、种子、植保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培训、技术资料的编写、技术难题的解答等。

2、项目实施采取专人负责制。科管站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汇报联系等日常工作,做到项目开始前有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详细记录,重要阶段有影像资料,数据资料真实详尽,项目完成后有总结报告。

3、强化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前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1个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分别建立稻油轮作“三化”试验示范基地,明确示范要求,签定服务协议;项目实施中对试验示范基地进行督导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考核验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强化项目资金支出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4. 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培训推广。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借助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生稻+油菜对稳粮增效、生态安全、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示范样板,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略)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2

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序号

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得分

1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资质

(10分)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间3年以上,记5分,未满3年记 2分;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标牌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记5分,没有的记 0分。

提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及标牌、办公场所照片。


2

机械设备

(20分)

满足稻油轮作生产全程机械化各环节农业机械设备(包括水稻、油菜耕整和收割机械,油菜集旋耕、分厢、开沟、播种、施肥、覆土于一体的机械化设备、植保无人机、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每台记2分,最多记20分。

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复印件。


3

再生稻+油菜基地(30分)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2023年度再生稻+油菜种植基地集中连片面积200亩及以上的记30分,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的记15分,集中连片不足100亩的记0分。

提供有效期内稻田流转合同,提供2022年-2023年度再生稻+油菜种植面积且集中连片相关佐证资料。


5

经营管理

(20分)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齐全,有服务工作计划,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每项计5分,最多记20分。

提供服务工作计划,提供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等资料。


6

服务能力

(20分)

1、获省级及以上级别农业示范社以上奖励或认证证书的记10分;获市级农业示范社奖励或认证证书的记5分(多次奖励或认证的仅以最高级别计一次);2、近3年完成单个农业相关项目服务面积1万亩及以上的计10分,服务面积0.5万亩及以上的计5分,服务面积0.1万亩及以上的计2分,服务面积0.1万亩以下的计1分。不同项目服务面积不累加,不重复计分。

提供相关奖励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服务业绩佐证资料。


合计

100分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 (略) 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的通知》(湘农技综〔2023〕2号)要求,为实施好鼎城区2023年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现遴选1家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再生稻+油菜示范片建设任务。请有意向的新型经营主体于2023年9月18日12时前自主组织递交3份申报材料,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2。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分,推荐得分从高到低的第1名主体为实施单位。各报名新型经营主体选派一名代表参与区农业农村局现场评分,具体现场评分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云,联系电话:137 6260 5486

附件1: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附件2: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略)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1

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技术示范推广实施方案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 (略) 种植业技术推广工作要求>的通知》(湘农技综〔2023〕2号), (略) 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要求,在我区重点开展再生稻+油菜绿色高效技术展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2023年在我区建设150亩再生稻+油菜绿色高效技术示范基地1个。围绕再生稻+油菜品种搭配的需要,开展再生稻优势品种筛选试验;探索完善“优质产高再生稻抛栽+短生育期油菜加密直播+稻油全程机收”技术体系。力争核心展示点再生稻两季亩总产超1000 公斤、油菜亩产达 120 公斤。重点推广优质高产再生稻抛栽、短生育期油菜加密直播、稻油全程机收等。

二、基地选择

围绕我区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产业发展需要,重点选择油菜生产基础好、乡(镇)支持力度大、产业发展优势明显乡镇,遴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建立1个再生稻+油菜技术试验示范基地,试验示范基地面积150亩。

三、项目资金

项目10万元,主要支持再生稻+油菜绿色高效技术展示基地建设及示范推广。

四、落实关键技术

1、选择优质品种。水稻品种:金两优534、贡两优粤优丝苗等,油菜品种:金香油9号、春云2号等。

2、适期播种。再生稻播种期选择4月10日前,保证头季稻在8月15日前收割。

3、油菜机直播起垄栽培技术推广。油菜着力推广集旋耕、分厢、开沟、播种、施肥、覆土于一体的机械化播种技术。

3、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水稻机耕、机收,油菜着力推广集旋耕、分厢、开沟、播种、施肥、覆土于一体的机械化播种技术,无人植保机病虫防治,推进全程机械化生产。

4、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程实施精准测报,临田决策,分田施治;实现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全覆盖。

五、保障与管理措施

1、成立专家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科管、粮油、土肥、种子、植保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培训、技术资料的编写、技术难题的解答等。

2、项目实施采取专人负责制。科管站专人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监管、汇报联系等日常工作,做到项目开始前有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详细记录,重要阶段有影像资料,数据资料真实详尽,项目完成后有总结报告。

3、强化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前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择1个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分别建立稻油轮作“三化”试验示范基地,明确示范要求,签定服务协议;项目实施中对试验示范基地进行督导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考核验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强化项目资金支出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4. 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培训推广。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借助现场观摩、技术培训、科技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再生稻+油菜对稳粮增效、生态安全、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培育一批先进典型,树立一批示范样板,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略) 鼎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附件2

2023年鼎城区再生稻+油菜示范推广实施主体遴选评分表

序号

内容及分值

评分标准

佐证资料

得分

1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资质

(10分)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间3年以上,记5分,未满3年记 2分;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标牌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记5分,没有的记 0分。

提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及标牌、办公场所照片。


2

机械设备

(20分)

满足稻油轮作生产全程机械化各环节农业机械设备(包括水稻、油菜耕整和收割机械,油菜集旋耕、分厢、开沟、播种、施肥、覆土于一体的机械化设备、植保无人机、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每台记2分,最多记20分。

提供机械设备发票复印件。


3

再生稻+油菜基地(30分)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2022年-2023年度再生稻+油菜种植基地集中连片面积200亩及以上的记30分,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的记15分,集中连片不足100亩的记0分。

提供有效期内稻田流转合同,提供2022年-2023年度再生稻+油菜种植面积且集中连片相关佐证资料。


5

经营管理

(20分)

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齐全,有服务工作计划,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每项计5分,最多记20分。

提供服务工作计划,提供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等资料。


6

服务能力

(20分)

1、获省级及以上级别农业示范社以上奖励或认证证书的记10分;获市级农业示范社奖励或认证证书的记5分(多次奖励或认证的仅以最高级别计一次);2、近3年完成单个农业相关项目服务面积1万亩及以上的计10分,服务面积0.5万亩及以上的计5分,服务面积0.1万亩及以上的计2分,服务面积0.1万亩以下的计1分。不同项目服务面积不累加,不重复计分。

提供相关奖励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服务业绩佐证资料。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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