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产业园综合管网及基础设施配套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产业园综合管网及基础设施配套新建项目社会稳定风...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内蒙古 (略) 巴林左旗林东产业园综合管网及基础设施配套新建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33公顷(其中凤凰山工业集中区凤凰山大道52580平方米、上京工业集中区仁和南路16206.67平方米,安康北路14506.67平方米)。规划建设内容为项目铺设给水管线2000米、铺设中水管线2000米、铺设地表水管线2000米、铺设污水管线2000米、铺设雨水管线3000米、铺设热力管线2300米、铺设电力管线1700米、铺设通信管线1800米、配套路网工程1900米,配套路灯亮化、绿化工程及交通标识系统。
建设地点: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集聚区,巴林左旗上京工业园集聚区。
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为4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自筹。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村民。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内蒙古 (略) 巴林左旗林东产业园综合管网及基础设施配套新建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33公顷(其中凤凰山工业集中区凤凰山大道52580平方米、上京工业集中区仁和南路16206.67平方米,安康北路14506.67平方米)。规划建设内容为项目铺设给水管线2000米、铺设中水管线2000米、铺设地表水管线2000米、铺设污水管线2000米、铺设雨水管线3000米、铺设热力管线2300米、铺设电力管线1700米、铺设通信管线1800米、配套路网工程1900米,配套路灯亮化、绿化工程及交通标识系统。
建设地点: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集聚区,巴林左旗上京工业园集聚区。
建设期限: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
项目总投资:项目的总投资为4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上级专项资金及政府自筹。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村民。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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