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振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铜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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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振翔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铜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振翔 (略) 年加工1万吨铜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1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 编:*

项目名称

江西振翔 (略) 年加工1万吨铜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三期纬四路南侧

建设单位

江西振翔 (略)

环评机构

南昌航大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三期纬四路南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E:115°46′28.643″,N:28°3′37.369″,厂界东面为 (略) ;南面为 (略) 、吉岗岭;西面为中国人民电器集团、 (略) ;北面为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6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8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0.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破碎、分选等工艺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依托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政污水管网,经厂区废水总排放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中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清丰山溪;破碎、分选等工序产生的废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从严值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按严格50%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内空地、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形成绿化吸声带,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料、废塑料、废塑料颗粒、循环水池底泥、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含油浮渣、废机油及废机油瓶、含油抹布等。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废金属料、废塑料、废塑料颗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池底泥收集后可作为建材原料等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含油浮渣、废机油及废机油瓶、含油抹布等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企业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修改清单。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振翔 (略) 年加工1万吨铜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1日(报告表2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5-* ???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 编:*

项目名称

江西振翔 (略) 年加工1万吨铜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三期纬四路南侧

建设单位

江西振翔 (略)

环评机构

南昌航大 (略)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本项 (略) (略) 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三期纬四路南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E:115°46′28.643″,N:28°3′37.369″,厂界东面为 (略) ;南面为 (略) 、吉岗岭;西面为中国人民电器集团、 (略) ;北面为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属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6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80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0.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地面拖洗废水、破碎、分选等工艺废水。项目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依托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预 (略) 政污水管网,经厂区废水总排放 (略) 循环经济园区中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清丰山溪;破碎、分选等工序产生的废水和地面拖洗废水经循环水池沉淀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烘干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从严值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按严格50%执行)。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的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降低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内空地、厂界四周种植绿色植物,形成绿化吸声带,本项目所在地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域标准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金属料、废塑料、废塑料颗粒、循环水池底泥、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含油浮渣、废机油及废机油瓶、含油抹布等。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废金属料、废塑料、废塑料颗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循环水池底泥收集后可作为建材原料等进行综合利用,废包装物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含油浮渣、废机油及废机油瓶、含油抹布等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企业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修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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