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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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 08日至 2023年09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永宁街道核心区创强路南侧。项目占地面积16713.48平方米,建筑面积27282.77平方米,主要从事中药源饲料添加剂及兽药颗粒制剂的加工生产,年产规模为百维素2000吨、倍食佳2000吨、青维素2000吨、二硝托胺颗粒剂500吨、尼卡巴嗪颗粒剂500吨、盐酸氯苯胍颗粒剂500吨。项目员工人数2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四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粉碎、过筛、混合、分装、配料、制粒、干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检测工序产生的 有机废气(主要为VOCS、非*烷总烃)和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其中VOCS厂界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氯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锅炉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限值要求。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附录C中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项目东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9月 08日至 2023年09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科虎集团中药资源创新产业化基地总部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永宁街道核心区创强路南侧。项目占地面积16713.48平方米,建筑面积27282.77平方米,主要从事中药源饲料添加剂及兽药颗粒制剂的加工生产,年产规模为百维素2000吨、倍食佳2000吨、青维素2000吨、二硝托胺颗粒剂500吨、尼卡巴嗪颗粒剂500吨、盐酸氯苯胍颗粒剂500吨。项目员工人数20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250天,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四环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锅炉排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和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粉碎、过筛、混合、分装、配料、制粒、干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检测工序产生的 有机废气(主要为VOCS、非*烷总烃)和无机废气(主要为氯化氢),其中VOCS厂界排 (略) 《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非*烷总烃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氯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锅炉废气(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2021年工业炉窑、锅炉综合整治重点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461号)限值要求。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附录C中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项目东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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