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钾长石加工扩建项目
(钾长石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的委托, (略) (略) 钾长石加工扩建项目(钾长石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公示,该项目验收 (略) (略) 提供,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监督投诉:电话0753-*或当地环保部门。
附件
(略) (略) 钾长石加工扩建项目(钾长石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略) (略) 钾长石加工扩建项目(钾长石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