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云南姑娘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罗平分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云南姑娘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云南姑娘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罗平县腊山街道324国道扇子塘 | 建设单位 | 云南姑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科环 (略) | ||
项目概况 | |||||
云南姑 (略) 拟投资100 (略) (略) 罗平县腊山街道324国道扇子塘建设云南姑娘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项目于2022年11月15日取得罗平县发展和改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211-*-04-01-*。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生物质颗粒5000吨、加工木材2000方。项目利用云 (略) 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占地2910.47m2,建设生产用房2000m2,员工生活用房300m2及辅助设施等。项目通过购买周边木材加工厂产生的锯末、木屑及厂区木材加工产生锯末、木屑等的为原料,经破碎、筛分、干燥、压制成型(造粒)等工序生产生物质颗粒。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方以及土地开挖造成水土流失。 运营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初加工产生的加工粉尘;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原料粉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烘干炉废气。废水主要废水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原木切削生产废料、不合格产品、布袋收尘灰、炉渣、废机油。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1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出入车辆进行冲洗,施工场地硬化,渣土车辆密闭。 废水治理措施: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废水和场地初期雨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土地施肥。 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机械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优先用于场地低洼部分回填,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作为土质进场道路铺垫使用,生活垃圾采用袋装集中收集。 运营期 废气防治措施: (1)原料粉碎、筛分、造粒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 (2)烘干废气:烘干工段设置一台风量为10000m3/h的引风机,将烘干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中处理(2#布袋除尘器,烟尘处理效率为92%),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木材初加工生产线—加工粉尘(无组织):通过在木材加工机械周边设置挡板阻隔及封闭结构可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4)原料进料、出料、储存粉尘:木屑堆的进料、出料、储存逸散损失粉尘,其生产车间为半封闭车间,可有效减少粉尘的影响。 (5)破碎、筛分、造粒未收集的粉尘:项目粉碎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效率约为80%,20%的颗粒物无法收集,其生产车间为半封闭车间,可有效减少未收集粉尘的影响。 废水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项目已经设置化粪池一个,容积不小于4m3,用于处理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水经处理后清掏施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防治措施:建筑隔声降噪、厂区噪声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2)原木切削生产废料:统一收集后用于烘干炉燃烧炉燃料燃烧及生产原料。 (3)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至原料堆放间作为烘干加热炉燃料使用。 (4)布袋收尘灰:主要成分为木屑,可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不外排。 (5)炉渣:炉渣中含有钾、镁、钙、磷等对土壤有理的成分,可以用于农业 有机肥。外售有机肥厂作生产有机肥原料,实现固废综合利用。 (6)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
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云南姑娘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罗平县腊山街道324国道扇子塘 | 建设单位 | 云南姑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科环 (略) | ||
项目概况 | |||||
云南姑 (略) 拟投资100 (略) (略) 罗平县腊山街道324国道扇子塘建设云南姑娘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项目于2022年11月15日取得罗平县发展和改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211-*-04-01-*。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生物质颗粒5000吨、加工木材2000方。项目利用云 (略) 现有场地进行建设,占地2910.47m2,建设生产用房2000m2,员工生活用房300m2及辅助设施等。项目通过购买周边木材加工厂产生的锯末、木屑及厂区木材加工产生锯末、木屑等的为原料,经破碎、筛分、干燥、压制成型(造粒)等工序生产生物质颗粒。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有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弃土方以及土地开挖造成水土流失。 运营期: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材初加工产生的加工粉尘;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原料粉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烘干炉废气。废水主要废水为冷却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原木切削生产废料、不合格产品、布袋收尘灰、炉渣、废机油。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 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1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进行覆盖,出入车辆进行冲洗,施工场地硬化,渣土车辆密闭。 废水治理措施:设置临时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废水和场地初期雨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土地施肥。 噪声治理措施:施工机械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施工期开挖土石方优先用于场地低洼部分回填,产生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作为土质进场道路铺垫使用,生活垃圾采用袋装集中收集。 运营期 废气防治措施: (1)原料粉碎、筛分、造粒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 (2)烘干废气:烘干工段设置一台风量为10000m3/h的引风机,将烘干废气引至布袋除尘器中处理(2#布袋除尘器,烟尘处理效率为92%),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木材初加工生产线—加工粉尘(无组织):通过在木材加工机械周边设置挡板阻隔及封闭结构可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量。 (4)原料进料、出料、储存粉尘:木屑堆的进料、出料、储存逸散损失粉尘,其生产车间为半封闭车间,可有效减少粉尘的影响。 (5)破碎、筛分、造粒未收集的粉尘:项目粉碎机、造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效率约为80%,20%的颗粒物无法收集,其生产车间为半封闭车间,可有效减少未收集粉尘的影响。 废水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项目已经设置化粪池一个,容积不小于4m3,用于处理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水经处理后清掏施肥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噪声防治措施:建筑隔声降噪、厂区噪声距离衰减。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2)原木切削生产废料:统一收集后用于烘干炉燃烧炉燃料燃烧及生产原料。 (3)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至原料堆放间作为烘干加热炉燃料使用。 (4)布袋收尘灰:主要成分为木屑,可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不外排。 (5)炉渣:炉渣中含有钾、镁、钙、磷等对土壤有理的成分,可以用于农业 有机肥。外售有机肥厂作生产有机肥原料,实现固废综合利用。 (6)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本公开同意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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