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线束及铜线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和拟审批的合并公示
关于对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线束及铜线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和拟审批的合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比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线束及铜线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并拟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3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抚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 |
电话:0794—* | |
传真:0794—* | |
通讯地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办事大厅(*) | |
项目名称 | 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线束及铜线工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大道南侧、赣闽大道西侧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扩建工程,位于抚州高新区赣闽产业合作示范区保税大道南侧、赣闽大道西侧,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南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24′26.27″,北纬27°52′48.87″。项目用地1560亩,总投资52400万,其中环保投资2630万,约占总投资的5.02%。 主要建设内容:托现有厂房及其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将现有6号厂房的3F和4F建设线束工厂,将现有16号厂房和17号厂房建设为铜线工厂。生产工艺及规模: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线束、漆包线、汽车电线。通过下线-压着-成组-装配-检验形成年产36万车付汽车线束;通过拉丝-退火-绞线-挤出-检验-包装形成年产4万吨汽车电线;通过拉丝-退火-拉丝-清洗-退火-涂漆-烘焙-冷却-检验-包装形成年产3.5万吨漆包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项目1#~10#漆包机废气,采用炉内两级催化燃烧+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SCR脱硝处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TVOC可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NOx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1#~20#漆包机废气,采用炉内两级催化燃烧+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SCR脱硝处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2#)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TVOC可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NOx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21#~30#漆包机+16号厂房挤出废气,采用炉内两级催化燃烧+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SCR脱硝处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3#)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TVOC、二*苯可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氯化氢、酚类、NOx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MH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项目17号厂房挤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4#)排放,NMH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氯化氢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项目漆包线生产过程中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涂漆工序和挤出工序产生的NMHC、TVOC、二*苯、酚类,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于车间。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优化设计和操作条件,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物料配比;加强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的收集,考虑到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排风扇、排风机等设备,将车间内的废气抽出车间外排放;对设备、管道、阀门等易漏点应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全厂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清下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作为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凤岗河,最终汇入抚河。 4.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如风机、漆包机、拉丝机、各种泵等。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 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废滤芯、含铜泥滤纸、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拉丝液等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利用或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铜线、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发生泄漏,使得污水处理站废水对泄漏点的土壤造成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储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重点防治区域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地下水出现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 项目环境风险包括油类物质、漆液(包括二*苯、*酚等)等泄漏风险,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故障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为防止危险物质泄漏引发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危险物质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和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制定严格的化学品处理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设施的管理;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水污染三级防控措施,应急事故池应满足相关要求,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公参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将对比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线束及铜线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并拟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13日(10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抚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 |
电话:0794—* | |
传真:0794—* | |
通讯地址: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办事大厅(*) | |
项目名称 | 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线束及铜线工厂)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大道南侧、赣闽大道西侧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扩建工程,位于抚州高新区赣闽产业合作示范区保税大道南侧、赣闽大道西侧,比亚迪抚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南区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24′26.27″,北纬27°52′48.87″。项目用地1560亩,总投资52400万,其中环保投资2630万,约占总投资的5.02%。 主要建设内容:托现有厂房及其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将现有6号厂房的3F和4F建设线束工厂,将现有16号厂房和17号厂房建设为铜线工厂。生产工艺及规模:项目主要产品为汽车线束、漆包线、汽车电线。通过下线-压着-成组-装配-检验形成年产36万车付汽车线束;通过拉丝-退火-绞线-挤出-检验-包装形成年产4万吨汽车电线;通过拉丝-退火-拉丝-清洗-退火-涂漆-烘焙-冷却-检验-包装形成年产3.5万吨漆包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项目1#~10#漆包机废气,采用炉内两级催化燃烧+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SCR脱硝处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1#)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TVOC可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NOx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11#~20#漆包机废气,采用炉内两级催化燃烧+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SCR脱硝处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2#)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TVOC可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NOx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21#~30#漆包机+16号厂房挤出废气,采用炉内两级催化燃烧+沸石转轮+CO催化燃烧+SCR脱硝处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3#)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TVOC、二*苯可满足《 (略)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氯化氢、酚类、NOx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NMH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项目17号厂房挤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4#)排放,NMHC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氯化氢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 项目漆包线生产过程中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涂漆工序和挤出工序产生的NMHC、TVOC、二*苯、酚类,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于车间。企业应加强生产管理,优化设计和操作条件,严格控制工艺参数及物料配比;加强车间生产过程中的废气的收集,考虑到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在生产车间内设置排风扇、排风机等设备,将车间内的废气抽出车间外排放;对设备、管道、阀门等易漏点应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污染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造业》(DB36/1101.4-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全厂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清下水包括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作为 (略) 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抚州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凤岗河,最终汇入抚河。 4.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如风机、漆包机、拉丝机、各种泵等。应优化平面总体布局,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 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废滤芯、含铜泥滤纸、废漆渣、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拉丝液等各类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利用或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铜线、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发生泄漏,使得污水处理站废水对泄漏点的土壤造成影响。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储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以及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等重点防治区域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地下水出现污染,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 项目环境风险包括油类物质、漆液(包括二*苯、*酚等)等泄漏风险,以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故障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为防止危险物质泄漏引发事故,建设单位应加强危险物质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车间通风和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设备及管道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制定严格的化学品处理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设施的管理;制订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水污染三级防控措施,应急事故池应满足相关要求,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
公参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了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和现场公示,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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