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大通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精品民宿建设项目公示
关于2023年大通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精品民宿建设项目公示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大通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精品民宿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县朔北藏族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邓珺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
七、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11个月,2023年9月—2024年7月。进度安排如下:2023年9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招投标工作,2023年10月-2024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2024年7月完成项目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工作。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民宿1390.35平方米。其中:民宿一建筑面积285.53平方米、民宿二建筑面积552.41平方米、民宿三建筑面积552.41平方米。配套水、电、暖及室外硬化等基础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0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42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配套资金2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扶持带动边麻沟村集体发展,预计年均增收约16万元。辐射带动周边农家乐及农副产品等产业发展,促进村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增收。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边麻沟村集体及所有农户。通过项目实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 监测户及农户增加收入。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益16万元,覆盖边麻沟村农户162户612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10户27人。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运营期,优先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增加其工资性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 号),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边麻沟村村委会,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项目建成后,由边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该项目进行管理,采取村企合作、对外出租、股份制等方式运营,签订协议,按协议分配收益,村集体收益实行村财乡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1、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预计带动脱贫户(监测户)8人务工。
2、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通过“二次分配”,将项目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设置公益岗位等方面。
3、项目经营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就业,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务工,增加其工资性收入,预计项目经营中将吸纳当地村民约15人就业。
4、带动周边农家乐的发展。通过发展民宿,可以带动周边农家乐产业发展,从而达到游客住的好,吃的好的目标,近一步增加周边农户收入。
5、促进周边农、副产品销售。通过发展民宿,促进周边农副产品的销售,推出无公害、绿色环保的农家蔬菜,增加周边农户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1日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大通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精品民宿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别
产业发展
三、项目性质
新建
四、主管单位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单位及负责人
实施单位:大通县朔北藏族乡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邓珺
六、实施地点
大通县朔北藏族乡边麻沟村
七、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
实施期限11个月,2023年9月—2024年7月。进度安排如下:2023年9月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招投标工作,2023年10月-2024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2024年7月完成项目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工作。
八、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民宿1390.35平方米。其中:民宿一建筑面积285.53平方米、民宿二建筑面积552.41平方米、民宿三建筑面积552.41平方米。配套水、电、暖及室外硬化等基础设施。
九、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一)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00.0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
(二)资金来源
总投资为42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配套资金20万元。
十、项目效益
通过实施该项目,扶持带动边麻沟村集体发展,预计年均增收约16万元。辐射带动周边农家乐及农副产品等产业发展,促进村民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增收。
十一、受益对象
受益对象为边麻沟村集体及所有农户。通过项目实施,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 监测户及农户增加收入。
十二、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预计村集体年增加收益16万元,覆盖边麻沟村农户162户612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10户27人。
十三、群众参与
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确保项目质量和项目进度的前提下,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运营期,优先带动有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增加其工资性收入。
十四、运行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 (略)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1〕30 号),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 号)等文件精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竣工验收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及时将项目资产移交到边麻沟村村委会,并按规定进行确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项目建成后,由边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该项目进行管理,采取村企合作、对外出租、股份制等方式运营,签订协议,按协议分配收益,村集体收益实行村财乡管。
十五、联农带农机制
1、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原则,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优先吸纳脱贫户、监测户参与工程建设,预计带动脱贫户(监测户)8人务工。
2、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坚持“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不养懒人”的原则,召开相关会议后确定的资产收益分配方案,通过“二次分配”,将项目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设置公益岗位等方面。
3、项目经营过程中吸纳当地农民就业,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及农户参与务工,增加其工资性收入,预计项目经营中将吸纳当地村民约15人就业。
4、带动周边农家乐的发展。通过发展民宿,可以带动周边农家乐产业发展,从而达到游客住的好,吃的好的目标,近一步增加周边农户收入。
5、促进周边农、副产品销售。通过发展民宿,促进周边农副产品的销售,推出无公害、绿色环保的农家蔬菜,增加周边农户收入。
发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桥头镇人民路49号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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