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遴选《文昌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文昌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遴选《文昌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遴选《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遴选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单位开展《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地点: (略) 行政辖区内。
(三)基本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76,705.20元。坚持“统一规范、纵横联动、部门共享,以用促建”的原则,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海南文昌)网站, (略) 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履约监管等业务开展,逐步完善信用承诺管理、公共信用信息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合同履约管理等功能建设。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略) 信用信息的动态更新。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预算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控制价在5万元以内(不含)。
三、采购需求
(一)根据《 (略) 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制规范》和《 (略) 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范》要求,编写初步设计方案应基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应支持信创技术路线,完善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编制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现状调研与分析、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建设周期、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投资概算、效益评价及密码应用方案。
(二)初步设计方案 (略) 大数据管理局编制规范要求,经我局进行论证和评审,并根据论证和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我局评审通过并正式批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咨询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信息化相关*级或*级工程咨询与设计资质(含信息系统)。
3.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工作方案和项目理解。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的方案,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8.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和项目团队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9.服务承诺。(1)承诺完成编制工作的时间;(2)其它认为必要承诺的服务事项。
五、遴选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略) 文清大道19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报名单位控制价为5万元以内(不含),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同等条件下,根据报价、资质、项目经验、业绩、服务能力等择优遴选1家《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周龙燕;联系电话:*)。
(略) 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遴选《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遴选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单位开展《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项目地点: (略) 行政辖区内。
(三)基本情况: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576,705.20元。坚持“统一规范、纵横联动、部门共享,以用促建”的原则,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海南文昌)网站, (略) 信用信息归集、信用承诺履约监管等业务开展,逐步完善信用承诺管理、公共信用信息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合同履约管理等功能建设。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 (略) 信用信息的动态更新。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二、项目预算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控制价在5万元以内(不含)。
三、采购需求
(一)根据《 (略) 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编制规范》和《 (略) 信息化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范》要求,编写初步设计方案应基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应支持信创技术路线,完善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编制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现状调研与分析、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需求分析、总体方案设计、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实施、建设周期、风险评估与防范措施、投资概算、效益评价及密码应用方案。
(二)初步设计方案 (略) 大数据管理局编制规范要求,经我局进行论证和评审,并根据论证和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直至我局评审通过并正式批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咨询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信息化相关*级或*级工程咨询与设计资质(含信息系统)。
3.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控制价。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均加盖本单位公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申报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申报单位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6.信用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截图时间以文件发出后的时间为准)。
7.工作方案和项目理解。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的方案,以及对本项目的理解和建议。
8.工作经验。包括报名单位和项目团队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
9.服务承诺。(1)承诺完成编制工作的时间;(2)其它认为必要承诺的服务事项。
五、遴选方式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用信封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略) 文清大道19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08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我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报名单位控制价为5万元以内(不含),超出范围的按作废处理。同等条件下,根据报价、资质、项目经验、业绩、服务能力等择优遴选1家《 (略) 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单位。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周龙燕;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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