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县城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收储工作的通告
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县城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收储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收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弥渡县县城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涉及弥城镇建宁社区、龙泉社区项目规划范围
(二)征收面积:1002.503亩(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用途:县城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30日由弥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收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影像固定。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收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收储土地范围示意图1
??????收储土地范围示意图2
2022年3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收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弥渡县县城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位置范围:涉及弥城镇建宁社区、龙泉社区项目规划范围
(二)征收面积:1002.503亩(以实际勘测为准)
(三)用途:县城教育、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3月30日由弥城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收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并影像固定。
四、有关事项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收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聚众闹事、妨碍执行公务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迅速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收储土地范围示意图1
??????收储土地范围示意图2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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