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核准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绿发改发〔2023〕45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骑马坝一级电站退运后,绿春县东南部4个变电站(35kV哈德变、35kV平河变、35kV大马尖山变、35kV半坡变)依托110kV绿春变形成单侧电源长链式接线(一线四T),110kV绿春变至35kV半坡变供电距离达52.12公里,供电可靠性低。35kV绿德线导线截面偏小,枯期大方式下将长期重载运行。若 35kV绿德线故障,将造成35kV哈德变、35kV平河变、35kV大马尖山变和35kV半坡变全站停电,导致绿春县三勐乡、平河镇、半坡乡和骑马坝乡四个乡镇停电,将造成电力安全二级事件。
另外,洛瓦电站停止对新寨片区三回10kV线路近区供电后,该片区转由35kV平河变10kV东斯线、35kV大马尖山变10kV杯倮线、35kV哈德变10kV爬别线代供电,造成10kV东斯线线路超长(78.13公里)、线路故障率高等问题。根据负荷预测结果,2024 年、2027年35kV新寨变的负荷可达到4.65MW、5.38MW。
因此,为了降低绿春县东南部电网运行风险、优化35kV 配电网网架,解决10kV线路超长和小水电近区供电问题,提高片区供电可靠性,有必要新建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变电站所址位于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民委员会和东哈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绿春县境内。
项目单位: (略) 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期新建35kV新寨变一座,站址位于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民委员会和东哈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绿春县境内。主变规模本期1×10MVA,终期2×10MVA。
35kV出线本期2回,终期4回:本期新建110kV绿春变至35kV新寨变线路,线路长度30.7公里。35kV洛大线T接入35kV新寨变线路,线路长度4.7公里。
10kV出线本期3回,终期10回:本期分别新建π接10kV东斯线,新建线路0.45公里。新建1回出线改接10kV阿尼村线支线,新建线路0.45公里。新建1回出线改接10kV东斯线后段及米卡村支线,新建线路1.1公里。
本期新增电容器组1×1.5Mvar,终期2×1.5Mvar。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224万元。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211-*-04-01-*
(二)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1.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2.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3.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3〕65号)同意建设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等。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 (略) 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先治理后建设,并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五)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给予核准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的请示》(绿发改发〔2023〕45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目前骑马坝一级电站退运后,绿春县东南部4个变电站(35kV哈德变、35kV平河变、35kV大马尖山变、35kV半坡变)依托110kV绿春变形成单侧电源长链式接线(一线四T),110kV绿春变至35kV半坡变供电距离达52.12公里,供电可靠性低。35kV绿德线导线截面偏小,枯期大方式下将长期重载运行。若 35kV绿德线故障,将造成35kV哈德变、35kV平河变、35kV大马尖山变和35kV半坡变全站停电,导致绿春县三勐乡、平河镇、半坡乡和骑马坝乡四个乡镇停电,将造成电力安全二级事件。
另外,洛瓦电站停止对新寨片区三回10kV线路近区供电后,该片区转由35kV平河变10kV东斯线、35kV大马尖山变10kV杯倮线、35kV哈德变10kV爬别线代供电,造成10kV东斯线线路超长(78.13公里)、线路故障率高等问题。根据负荷预测结果,2024 年、2027年35kV新寨变的负荷可达到4.65MW、5.38MW。
因此,为了降低绿春县东南部电网运行风险、优化35kV 配电网网架,解决10kV线路超长和小水电近区供电问题,提高片区供电可靠性,有必要新建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项目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变电站所址位于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民委员会和东哈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绿春县境内。
项目单位: (略) 红河供电局。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期新建35kV新寨变一座,站址位于绿春县平河镇新寨村民委员会和东哈村民委员会,线路涉及绿春县境内。主变规模本期1×10MVA,终期2×10MVA。
35kV出线本期2回,终期4回:本期新建110kV绿春变至35kV新寨变线路,线路长度30.7公里。35kV洛大线T接入35kV新寨变线路,线路长度4.7公里。
10kV出线本期3回,终期10回:本期分别新建π接10kV东斯线,新建线路0.45公里。新建1回出线改接10kV阿尼村线支线,新建线路0.45公里。新建1回出线改接10kV东斯线后段及米卡村支线,新建线路1.1公里。
本期新增电容器组1×1.5Mvar,终期2×1.5Mvar。
四、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224万元。
五、项目代码及相关文件
(一)项目代码:2211-*-04-01-*
(二)该项目已取得核准所需支持性文件:
1.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2.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3.红河州能源局以《红河州能源局关于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的审核意见》(红能源电力〔2023〕65号)同意建设35kV新寨输变电工程项目等。
六、其他要求
(一)项目如发生变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二)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 (略) 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程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相关手续,在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批准文件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三)请项目法人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验收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四)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行业规定,如发现问题,先治理后建设,并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程、安全保障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建设。
(五)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 (略) 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若已审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发生改变,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重新办理招投标手续。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
(七)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按以上原则开展下一步工作。
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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