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聚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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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聚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关于安徽 (略) 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9月5日,我局拟对《安徽 (略) 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酒城大道以北 (略) 厂内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 (略)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酒城大道以北, (略) (略) 闲置厂房3719.52m2,新增吸塑裁切生产线10条,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安全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100吨吸塑包装制品。项目代码:2308-*-04-01-*。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塑料卷材加热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裁切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项目使用冷水机间接冷却吸塑模具,卷材成型后使用冷水机供应冷水喷雾对产品进行直接冷却, (略) 政供水,每天需补充新鲜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 (略) 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卷材加热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要求。项目采取《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推荐的可行技术,运营期产生的非*烷总烃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308-*-04-01-*)等。

关于安徽 (略) 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3年9月5日,我局拟对《安徽 (略) 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传真:0558-*

地址: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项目名称:PET吸塑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酒城大道以北 (略) 厂内

建设单位:安徽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项 (略)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酒城大道以北, (略) (略) 闲置厂房3719.52m2,新增吸塑裁切生产线10条,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安全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100吨吸塑包装制品。项目代码:2308-*-04-01-*。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2、废气:塑料卷材加热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

4、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裁切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桶。

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项目使用冷水机间接冷却吸塑模具,卷材成型后使用冷水机供应冷水喷雾对产品进行直接冷却, (略) 政供水,每天需补充新鲜水,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 (略) 南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塑料卷材加热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限值要求。项目采取《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1122-2020)推荐的可行技术,运营期产生的非*烷总烃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厂区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我局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备案表(项目代码:2308-*-04-0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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