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表拟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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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环境影响表拟批准的...

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水县春雨路3号

项目名称

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吉水县金滩新区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 (略) (略) 吉水县金滩新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6′33.542″,N27°14′1.249″。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系、绿化、临湖观景平台、配套管理用房、公共卫生服务用房,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驳岸处理、运动健身、儿童娱乐场地、设施以及临水栈道、微地形土方、标识标牌、配套水电等内容。项目红线用地面积41788m2,其中绿化面积18781m2,广场及园路5863m2,管理及配套服务建筑100m2,景观水域17044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对于*生生态,进行表土剥离;植草护坡;场地清理、堤身削坡工程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对于水生生态,禁止捕获水生生物,禁止施工期废水、垃圾倾倒河流。

运营期间对于*生生态,剥离表土及土石方回填至原位,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对于水生生态要禁止捕捞。

2.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废气污染。应定期洒水;及时清运及回填;遮挡临时弃土及建筑物;车辆封闭运输;安装净化装置。

3.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运营期产生生活废水。

施工期内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对项目金业溪的水系出口设置封堵;施工营地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利用, (略) 政管网。运营期内生活废水经由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城西污水处理厂。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都会产生一定噪声污染。施工期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营期停车场专人管理,禁止鸣笛;园区四周种植绿植进行消声。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方回填,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淤泥进行晾晒后用于绿化。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加强隔油池、沉淀池的防渗处理;清除硬化层、平整、恢复植被。运营期间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间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和排查;加强对金业溪水系出口进行封堵的检查。运营期间化粪池做到源头控制,重点防渗;配备消防设施。


公共参与

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

环境影响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6—*

通讯地址: (略) 吉水县春雨路3号

项目名称

金滩新区水系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金业溪水系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吉水县金滩新区


环评机构

(略) (略)


建设项目

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 (略) (略) 吉水县金滩新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6′33.542″,N27°14′1.249″。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系、绿化、临湖观景平台、配套管理用房、公共卫生服务用房,机动车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驳岸处理、运动健身、儿童娱乐场地、设施以及临水栈道、微地形土方、标识标牌、配套水电等内容。项目红线用地面积41788m2,其中绿化面积18781m2,广场及园路5863m2,管理及配套服务建筑100m2,景观水域17044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环境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对于*生生态,进行表土剥离;植草护坡;场地清理、堤身削坡工程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对于水生生态,禁止捕获水生生物,禁止施工期废水、垃圾倾倒河流。

运营期间对于*生生态,剥离表土及土石方回填至原位,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和绿化。对于水生生态要禁止捕捞。

2.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废气污染。应定期洒水;及时清运及回填;遮挡临时弃土及建筑物;车辆封闭运输;安装净化装置。

3.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运营期产生生活废水。

施工期内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对项目金业溪的水系出口设置封堵;施工营地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民房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利用, (略) 政管网。运营期内生活废水经由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外排至城西污水处理厂。

4.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都会产生一定噪声污染。施工期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机械严禁在夜间施工作业;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运营期停车场专人管理,禁止鸣笛;园区四周种植绿植进行消声。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施工期土方回填,建筑垃圾运输至指定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淤泥进行晾晒后用于绿化。项目运营期间生活垃圾按照指定地点存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加强隔油池、沉淀池的防渗处理;清除硬化层、平整、恢复植被。运营期间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间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和排查;加强对金业溪水系出口进行封堵的检查。运营期间化粪池做到源头控制,重点防渗;配备消防设施。


公共参与

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相关情况已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公众的意见反馈,无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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