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胜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吉林市胜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1日我 (略) (略) 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新区华丰街980号 | (略) (略) | 吉林 (略) | 一、该项 (略) 高新区华丰街980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9536.38m2。该项目建设单 (略) (略) 已建成的加气站( (略) (略) 企业内部专用建成时间为1993年),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其未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对购买的加气站机器设备进行整体检修维护,重新启用,并办理环评手续。该项目主要是存储液化气,并为周边无天然气管网覆盖的居民提供零散液化气充装服务,年零售液化气2000t。项目主要改建办公室、消防泵房、车库、充气间和1处露天储罐区。露天储罐区设有3个63m3液化石油气储罐(卧式全压力式储罐)和1个残液罐(卧式全压力式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2用1备,仅2个储罐存放液化石油气,最大充装量为容积的80%,项目在储罐区改造原围堤(高度1.3m、长度29m、宽度23m),围堤容积为 867.1m3,配套新建围堰(高30cm),将临近罐区的区域(充气间后面的罐区部分用围堰分隔两部分)采用围堰分隔,并做防渗,有效容积为450m3。此项目的环评批复仅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其他部门另有要求的,你单位须依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对现有罐区防火堤裂缝修缮的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须严格对槽车卸气、灌瓶加气、残液回收、车辆尾气等产生废气的环节管理,落实灌瓶间通风换气,设备密封管理,建立严格的巡回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须严格落实储罐区的储罐降温废水依托罐区防火堤内的地下储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烟花爆竹装卸须采用人工操作,外部车辆进出库区时须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装卸运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区的罐区、事故车、防渗旱厕、充气间、泵房、消防泵房、办公室、消防水池、储水池等部位的防渗要求,严禁相关部位的废水流入地下水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液化气钢瓶抽出的残液须送至残液罐暂存,返回充装管道再利用,不得外排;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液化气残液。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产生总量为:VOCS为0.3004t/a。 8、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项目须在罐区和充气间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在罐区、充气间、泵房安装摄像头,配置视频监视系统;储罐须设有液位限值及压力上限报警装置和安全泄压阀,储罐进出口、管道须设有紧急切断阀;项目须依照有关要求,及时修缮1座消防水池、2个事故池,新建一个有效容积450m3的防渗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其防渗性能应等效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确保事故消防废水按照三级防控措施处置,即:一级防控,依托罐区现有防火堤;二级防控,依托现有2个12m3事故池和雨排水口与事故池的切换阀;三级防控,使用新建的450m3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事故废水收集后采用罐车 (略) 七家子 (略) 处理,确保罐区防火堤、事故池、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 项目须制定全厂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HJ 1249-2022)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略) 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1日我 (略) (略) 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深圳街6号火炬大厦1612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建设项目 | (略) 高新区华丰街980号 | (略) (略) | 吉林 (略) | 一、该项 (略) 高新区华丰街980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经度:126.*度,纬度:43.*度。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9536.38m2。该项目建设单 (略) (略) 已建成的加气站( (略) (略) 企业内部专用建成时间为1993年),由于建成时间较早,其未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对购买的加气站机器设备进行整体检修维护,重新启用,并办理环评手续。该项目主要是存储液化气,并为周边无天然气管网覆盖的居民提供零散液化气充装服务,年零售液化气2000t。项目主要改建办公室、消防泵房、车库、充气间和1处露天储罐区。露天储罐区设有3个63m3液化石油气储罐(卧式全压力式储罐)和1个残液罐(卧式全压力式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2用1备,仅2个储罐存放液化石油气,最大充装量为容积的80%,项目在储罐区改造原围堤(高度1.3m、长度29m、宽度23m),围堤容积为 867.1m3,配套新建围堰(高30cm),将临近罐区的区域(充气间后面的罐区部分用围堰分隔两部分)采用围堰分隔,并做防渗,有效容积为450m3。此项目的环评批复仅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要求和改进意见,其他部门另有要求的,你单位须依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对现有罐区防火堤裂缝修缮的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使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产生的环境影响可控,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废气的排放。项目须严格对槽车卸气、灌瓶加气、残液回收、车辆尾气等产生废气的环节管理,落实灌瓶间通风换气,设备密封管理,建立严格的巡回检查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确保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3、坚持“节约用水、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须排入厂内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项目须严格落实储罐区的储罐降温废水依托罐区防火堤内的地下储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禁止私设排污口,禁止使用明沟、暗渠和渗井排放废水,禁止雨污混排,防止污染地表水体。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烟花爆竹装卸须采用人工操作,外部车辆进出库区时须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禁止在夜间装卸运输,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执行厂区的罐区、事故车、防渗旱厕、充气间、泵房、消防泵房、办公室、消防水池、储水池等部位的防渗要求,严禁相关部位的废水流入地下水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体。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液化气钢瓶抽出的残液须送至残液罐暂存,返回充装管道再利用,不得外排;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液化气残液。 7、严格落实总量控制要求。 (略) 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核有关事宜的复函》要求。经核定,该项目污染物产生总量为:VOCS为0.3004t/a。 8、强化全厂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防控措施,提高事故风险防范和污染控制能力。项目须在罐区和充气间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在罐区、充气间、泵房安装摄像头,配置视频监视系统;储罐须设有液位限值及压力上限报警装置和安全泄压阀,储罐进出口、管道须设有紧急切断阀;项目须依照有关要求,及时修缮1座消防水池、2个事故池,新建一个有效容积450m3的防渗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其防渗性能应等效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确保事故消防废水按照三级防控措施处置,即:一级防控,依托罐区现有防火堤;二级防控,依托现有2个12m3事故池和雨排水口与事故池的切换阀;三级防控,使用新建的450m3的事故废水收集系统。事故废水收集后采用罐车 (略) 七家子 (略) 处理,确保罐区防火堤、事故池、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 项目须制定全厂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按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掌握预案内容、应急处置程序等相关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防止发生由于管理问题造成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所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 9、完善并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HJ 1249-2022)相关要求,确定企业的监测计划,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10、在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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