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安宁工业园区草铺片区 (略) 厂区现有水溶性磷肥装置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基于现有10万吨农用磷酸一铵生产线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以满足电池级磷铵生产要求,同时保留生产10万吨农用磷酸一铵的功能;12万吨肥料级MAP装置保持现状不变。项目拟新建10万吨/年磷酸二氢铵氨化反应器及相应配套管线,替代原10万吨氨化反应器及配套设施;新建5万吨/年料浆浓缩、结晶分离系统、干燥包装系统,替代原5万吨/年粉状水溶肥干燥包装系统,现有副产品干燥装置及氨化反应器装置全部拆除。技改后装置产能不变,产品为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副产品枸溶磷铵3.7万吨/年(干基); (略) 场因素,可调节生产同等规模的设施农业用水溶性磷酸一铵。生产农业用水溶性磷酸一铵时,产品为10万吨/年晶体型水溶性磷酸二氢铵,同时生产枸溶磷铵(即中和滤渣)5.6万吨/年(干基)。项目总投资6621.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集水池和沉砂池等临时设施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洒防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装置,不外排。

(三)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生产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拆除工作严格执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中和反应废气收集进入尾气洗涤系统(酸洗除沫-水洗除沫二级洗涤系统)处理后,再进入末端尾气洗涤塔处理后外排;现有流化床干燥废气经现有的布袋除尘器后进入尾气洗涤系统,再进入末端尾气洗涤塔洗涤后排放;新建流化床干燥系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喷淋洗涤后排放;现有包装尾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尾气洗涤系统,再进入末端尾气洗涤塔洗涤后外排;新建包装尾气经新建经布袋除尘+喷淋洗涤后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冷凝液封槽产生的不凝气,有少量的氟化物和氨的逸散;产品干燥包装等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密闭状态下生产,装置区物料输送采管道密闭输送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可达标。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冷却水池排水、Ⅲ效冷凝水、尾气洗涤系统排水、装置及设备地坪冲洗废水、纯蒸汽冷凝水以及生活污水。冷却水池排水进入装置区尾气系统进行补水;Ⅲ效冷凝水经冷凝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至调酸槽调酸或作为稀释浓缩液用水;尾气洗涤系统排水进入洗涤排水槽内回用于肥料级MAP生产工艺用水;装置及设备地坪冲洗废水排至现有生产装置区污水收集地槽后,通过冲洗水泵输送进入尾气洗涤塔回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为清净水,用于工艺水或返回进入厂区回用水系统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排水管网系统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无外排废水。

(三)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新增的母液槽、活性炭溶解槽、氨化反应器、结晶装置区、过滤装置,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新建的干燥包装工段、改建的煤棚等为污染防控区,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响应预案。

(四)土壤:依托项目厂区内已建的初期雨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保证事故废水全部有效收集。严格落实厂区防渗,加强对厂内日常巡检,杜绝跑冒滴漏。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五)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措施,风机等较大噪声源设备在噪声源周围增设隔声罩进行隔声。

(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为一般固废,回收后混入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环境风险:现有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厂区现有10000m3事故水池,5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新增的结晶装置区、过滤装置、母液槽、活性炭溶解槽和氨化反应器周围设置围堰,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在生产装置易发生可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设备附近设置探测和报警装置。新增的精制磷酸管线应安装在线流量监测仪表,信号送DCS系统,监测管道是否泄漏。新增的精制磷酸管线在不同的管段安装阀门,在发生泄漏时及时闭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安宁工业园区草铺片区 (略) 厂区现有水溶性磷肥装置区内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改建

环评单位:云南 (略)

建设内容:项目基于现有10万吨农用磷酸一铵生产线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以满足电池级磷铵生产要求,同时保留生产10万吨农用磷酸一铵的功能;12万吨肥料级MAP装置保持现状不变。项目拟新建10万吨/年磷酸二氢铵氨化反应器及相应配套管线,替代原10万吨氨化反应器及配套设施;新建5万吨/年料浆浓缩、结晶分离系统、干燥包装系统,替代原5万吨/年粉状水溶肥干燥包装系统,现有副产品干燥装置及氨化反应器装置全部拆除。技改后装置产能不变,产品为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副产品枸溶磷铵3.7万吨/年(干基); (略) 场因素,可调节生产同等规模的设施农业用水溶性磷酸一铵。生产农业用水溶性磷酸一铵时,产品为10万吨/年晶体型水溶性磷酸二氢铵,同时生产枸溶磷铵(即中和滤渣)5.6万吨/年(干基)。项目总投资6621.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施工现场和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

(二)废水:施工废水经临时集水池和沉砂池等临时设施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洒防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生产装置,不外排。

(三)噪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生产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用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拆除工作严格执行《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

三、 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中和反应废气收集进入尾气洗涤系统(酸洗除沫-水洗除沫二级洗涤系统)处理后,再进入末端尾气洗涤塔处理后外排;现有流化床干燥废气经现有的布袋除尘器后进入尾气洗涤系统,再进入末端尾气洗涤塔洗涤后排放;新建流化床干燥系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喷淋洗涤后排放;现有包装尾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进入尾气洗涤系统,再进入末端尾气洗涤塔洗涤后外排;新建包装尾气经新建经布袋除尘+喷淋洗涤后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冷凝液封槽产生的不凝气,有少量的氟化物和氨的逸散;产品干燥包装等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密闭状态下生产,装置区物料输送采管道密闭输送等措施,无组织排放可达标。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有冷却水池排水、Ⅲ效冷凝水、尾气洗涤系统排水、装置及设备地坪冲洗废水、纯蒸汽冷凝水以及生活污水。冷却水池排水进入装置区尾气系统进行补水;Ⅲ效冷凝水经冷凝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至调酸槽调酸或作为稀释浓缩液用水;尾气洗涤系统排水进入洗涤排水槽内回用于肥料级MAP生产工艺用水;装置及设备地坪冲洗废水排至现有生产装置区污水收集地槽后,通过冲洗水泵输送进入尾气洗涤塔回用,不外排;蒸汽冷凝水为清净水,用于工艺水或返回进入厂区回用水系统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排水管网系统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无外排废水。

(三)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新增的母液槽、活性炭溶解槽、氨化反应器、结晶装置区、过滤装置,作为重点防渗区进行建设。新建的干燥包装工段、改建的煤棚等为污染防控区,作为一般防渗区进行建设。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响应预案。

(四)土壤:依托项目厂区内已建的初期雨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保证事故废水全部有效收集。严格落实厂区防渗,加强对厂内日常巡检,杜绝跑冒滴漏。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五)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措施,风机等较大噪声源设备在噪声源周围增设隔声罩进行隔声。

(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和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为一般固废,回收后混入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环境风险:现有厂区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依托厂区现有10000m3事故水池,50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新增的结晶装置区、过滤装置、母液槽、活性炭溶解槽和氨化反应器周围设置围堰,安装安全警示标志。在生产装置易发生可燃/有毒气体可能泄漏的设备附近设置探测和报警装置。新增的精制磷酸管线应安装在线流量监测仪表,信号送DCS系统,监测管道是否泄漏。新增的精制磷酸管线在不同的管段安装阀门,在发生泄漏时及时闭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 (略)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二氢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略) 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