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油市龙凤镇人民政府110kV兴水龙支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江油市龙凤镇人民政府110kV兴水龙支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1日我 (略) 龙凤镇人民政府110kV兴水龙支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110kV兴水龙支线迁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龙凤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 (略) 龙凤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德意 (略) 。
五、项目概况:因110kV兴水龙支线77#塔位于江油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区范围内,该塔基位于待建道路占地红线内, (略) 龙凤镇人民政府拟对其进行迁改,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拆除既有110kV兴水龙支线75#~77#塔之间导线、地线,路径长约0.608km,拆除既有110kV兴水龙支线77#杆塔1基。(二)在77#塔大号侧5m处新建1基单回耐张铁塔G77#。新建76#塔G77#塔之间导线、地线,线路路径总长约0.147km。更换75#~76#塔之间导线、地线,线路路径长约0.468km。
项目总投资69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基础施工时根据基础形式尽量减少开挖量,保护地质稳定性。施工完毕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施工采取张力放紧线,放紧线时间宜安排在农作物收获以后,减少农作物的损失。施工用房应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减少临时建房占地引起的水土流失量。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与基础开挖土方分开堆存,待施工后期覆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方式,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按层回填、分段开挖、分段恢复”,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对于临时堆土场应设置拦挡、遮盖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临时建筑物和杆塔拆除后,应将砖、石等建筑材料全部外运处理,在原地表上不残留砂石残余料。根据原占地类型,分别采取复耕、植树等措施,恢复原有植被。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架空线路跨越河流,采取一档跨越,并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方式,不在水中立塔,且不涉水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设备漏油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要求于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污染物以任何形式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并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强噪声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项目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运输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车辆应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运输线路尽量不穿越人群集中居住区。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项目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利用既有生活垃圾收集措施处置。输电线路余方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本项目挖填方量可实现就地平衡,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拆除后的钢材、导线、地线和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新建110kV输电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m;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维护人员在维护巡线时应尽量选用已有道路或乡村道路,避免新开辟路径,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鼓励使用无人机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式进行巡线维护。。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输电线路的迁改路径、建设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的同意意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1日我 (略) 龙凤镇人民政府110kV兴水龙支线迁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110kV兴水龙支线迁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龙凤镇境内。
三、建设单位: (略) 龙凤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德意 (略) 。
五、项目概况:因110kV兴水龙支线77#塔位于江油龙凤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区范围内,该塔基位于待建道路占地红线内, (略) 龙凤镇人民政府拟对其进行迁改,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拆除既有110kV兴水龙支线75#~77#塔之间导线、地线,路径长约0.608km,拆除既有110kV兴水龙支线77#杆塔1基。(二)在77#塔大号侧5m处新建1基单回耐张铁塔G77#。新建76#塔G77#塔之间导线、地线,线路路径总长约0.147km。更换75#~76#塔之间导线、地线,线路路径长约0.468km。
项目总投资69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基础施工时根据基础形式尽量减少开挖量,保护地质稳定性。施工完毕后,应尽快进行植被恢复。施工采取张力放紧线,放紧线时间宜安排在农作物收获以后,减少农作物的损失。施工用房应利用现有房屋设施,减少临时建房占地引起的水土流失量。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塔基施工区,与基础开挖土方分开堆存,待施工后期覆土;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方式,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按层回填、分段开挖、分段恢复”,减少土地裸露时间。对于临时堆土场应设置拦挡、遮盖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临时建筑物和杆塔拆除后,应将砖、石等建筑材料全部外运处理,在原地表上不残留砂石残余料。根据原占地类型,分别采取复耕、植树等措施,恢复原有植被。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架空线路跨越河流,采取一档跨越,并采用飞艇或无人机放线方式,不在水中立塔,且不涉水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设备漏油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应严格按要求于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不得堆放在水体附近;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污染物以任何形式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期优化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并在施工期间加强施工机具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和休息时间进行强噪声施工活动;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施工前须制定控制工地扬尘方案,施工期间接受城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应暂停土方开挖,采取覆盖堆料、湿润等措施,有效减少扬尘污染。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等措施,项目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运输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封盖严密,严禁撒漏;运输路线尽量避免穿越人口集中区、商业繁华区等敏感地段。车辆应选用尾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运输线路尽量不穿越人群集中居住区。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不得丢弃在施工现场。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项目施工前应做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利用既有生活垃圾收集措施处置。输电线路余方可以用于塔基区植被恢复,本项目挖填方量可实现就地平衡,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拆除后的钢材、导线、地线和金具由建设单位回收再利用。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新建110kV输电线路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9m;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四)项目营运期生态保护措施:对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在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加强用火管理,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火种,以免引发火灾,破坏植被。在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外来物种。维护人员在维护巡线时应尽量选用已有道路或乡村道路,避免新开辟路径,减少对土地的占用和植被的破坏,鼓励使用无人机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式进行巡线维护。。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本项目属于D4420电力供应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10、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输电线路的迁改路径、建设内容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的同意意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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