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石柱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12号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石柱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12号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龙 (略) 建设项目 | (略) 石柱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12号 | 重庆龙河 (略) | 重庆 (略) | 项目位于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12号,为医养 (略) ,院内设置医疗床位50张,康养床位120张,最大接待门诊量为20人次/天。项目租用滨河晓月小区第14栋整栋、15栋整栋、16栋整栋、13栋吊1层1、2、3、4、5号房屋(总面积约5455m2)。15栋设置门诊中心、临终关怀科、放射科(DR室)、药剂科(药房)、检验科、消毒供应室、康复医学科、内科、营养科、病案室、器械科,办公室(职能科室),16栋设置为医疗床位区(50张床位);13、14连栋设置为康养区(康养床位120张), (略) 老人居住区域。不设置传染科、不设锅炉房、医疗区不设置洗衣房,不涉及殡葬服务,不具有抢救功能,临终老人 (略) 抢救。临终关怀科,功能为安宁疗护,不作停尸使用,不设置停尸间、太平间。该项目2023年4月10日在未履行环评手续前提下擅自开工建设,2023年6月2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执罚〔2023〕1号),项目建设单位已于2023年6月22日缴纳全部罚款。 | 项目于2023年4月10日擅自开工建设,于4月29日起停工。对景观水池进行了开挖,对13栋、14栋、15栋、16栋内部进行了隔间施工。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环保设施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和特殊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石柱污水处理厂;特殊医疗废水应作为特殊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在各产生特殊废液医疗部门设置有防渗、防腐专用收集桶,单独、分类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景观水池、污水处理站开挖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应采取扬尘隔离措施,施工时进行洒水降尘。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浓缩池散发的臭气和食堂油烟。污泥浓缩池散发的臭气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要求,设置盖板密封、检查井采用防盗防臭成套井座井盖密闭,水池预留进、出气口,设导气管将污水处理设施溢出臭气收集,经专用管道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专用管道升至15栋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进行清掏,活性炭定期更换以保证处理效果和防止臭气排放不畅而外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3栋原有预留的烟道接入小区4号楼烟道,升至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封闭式施工,选择合理的施工时间,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尽量将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噪声扰民。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来往就诊人员、污水处理站等产生噪声,应采取对各噪声源进行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现有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活性炭、过期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执行,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掏、消毒处理后收运处置,院内不暂存。 6、环境风险: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发改委批复 | /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重庆龙 (略) 建设项目 | (略) 石柱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12号 | 重庆龙河 (略) | 重庆 (略) | 项目位于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12号,为医养 (略) ,院内设置医疗床位50张,康养床位120张,最大接待门诊量为20人次/天。项目租用滨河晓月小区第14栋整栋、15栋整栋、16栋整栋、13栋吊1层1、2、3、4、5号房屋(总面积约5455m2)。15栋设置门诊中心、临终关怀科、放射科(DR室)、药剂科(药房)、检验科、消毒供应室、康复医学科、内科、营养科、病案室、器械科,办公室(职能科室),16栋设置为医疗床位区(50张床位);13、14连栋设置为康养区(康养床位120张), (略) 老人居住区域。不设置传染科、不设锅炉房、医疗区不设置洗衣房,不涉及殡葬服务,不具有抢救功能,临终老人 (略) 抢救。临终关怀科,功能为安宁疗护,不作停尸使用,不设置停尸间、太平间。该项目2023年4月10日在未履行环评手续前提下擅自开工建设,2023年6月21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石环执罚〔2023〕1号),项目建设单位已于2023年6月22日缴纳全部罚款。 | 项目于2023年4月10日擅自开工建设,于4月29日起停工。对景观水池进行了开挖,对13栋、14栋、15栋、16栋内部进行了隔间施工。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环保设施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和特殊医疗废水,医疗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石柱污水处理厂;特殊医疗废水应作为特殊废液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在各产生特殊废液医疗部门设置有防渗、防腐专用收集桶,单独、分类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景观水池、污水处理站开挖及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扬尘应采取扬尘隔离措施,施工时进行洒水降尘。运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泥浓缩池散发的臭气和食堂油烟。污泥浓缩池散发的臭气应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要求,设置盖板密封、检查井采用防盗防臭成套井座井盖密闭,水池预留进、出气口,设导气管将污水处理设施溢出臭气收集,经专用管道通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专用管道升至15栋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进行清掏,活性炭定期更换以保证处理效果和防止臭气排放不畅而外溢。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3栋原有预留的烟道接入小区4号楼烟道,升至楼顶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施工机具作业时产生的噪声。应采取封闭式施工,选择合理的施工时间,避开周边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尽量将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小,避免噪声扰民。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来往就诊人员、污水处理站等产生噪声,应采取对各噪声源进行减震、建筑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确保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现有设施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废活性炭、过期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执行,定期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相关单位定期清掏、消毒处理后收运处置,院内不暂存。 6、环境风险:项目业主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坚决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若有事故发生,应依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 | 发改委批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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