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对台州铭旺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等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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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对台州铭旺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等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拟对台州铭旺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等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9-11 16 : 02
  • 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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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铭 (略) 年产3.5万吨生物质颗粒新建项目

    (略) (略) 邵家渡街道钓鱼亭村

    台州铭 (略)

    企业购置切片机、破碎机、制粒机等国产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最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灵江。

    废气:切片粉尘、破碎粉尘收集后一同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粒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略) (略) 年产1000万个夹具技改项目

    (略) (略) 杜桥镇东海第一大道20号眼镜创业园8幢2单元202室

    (略) (略)

    企业购置退漆流水线等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站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

    废气:退漆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出售给正规物资单位;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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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铭 (略) 年产3.5万吨生物质颗粒新建项目

    (略) (略) 邵家渡街道钓鱼亭村

    台州铭 (略)

    企业购置切片机、破碎机、制粒机等国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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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最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灵江。

    废气:切片粉尘、破碎粉尘收集后一同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粒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各自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各自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略) (略) 年产1000万个夹具技改项目

    (略) (略) 杜桥镇东海第一大道20号眼镜创业园8幢2单元202室

    (略) (略)

    企业购置退漆流水线等设备。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站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管排放。

    废气:退漆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出售给正规物资单位;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采取适当的防噪、降噪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20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 传真:0576-*

    通讯地址: (略) 办事大厅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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