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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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索 引 号: */202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9-11 16: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桂东县政 (略) 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桂东县沤江镇增口村前进组G106国道(桂花大道)旁

建设单位

桂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万元。占地面积2612m2,站房、加油棚等总建筑面积673m2,配置3台加油机,2个30m3埋地汽油罐(一个92#、一个95#),2个30m3埋地柴油罐(0#柴油),折算容积90m3,为三级加油站。项目主要从事92#汽油、95#汽油、0#柴油的销售,预计年销售 92#汽油 300吨、 95#汽油200吨、 0#柴油 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1)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收集至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涵盖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及站棚 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交由周边农户施肥;洗车废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沙池等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地面及洗车,不外排。

2、废气:(1)施工期废气 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各种燃油机械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营业期废气 油气回收产生的油气及厂界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

3、噪声:(1)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抹布、隔油池沉沙池废渣、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

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现场问卷调查方式。现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1份,其中个人9份,团体2份,实收11份,回收率100%。统计数据表明,问卷调查中所有被调查者均位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场公示期间,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

索 引 号: */2023-* 主 题 词: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 2023-09-11 16: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统一登记号: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 时 效 性: 长期公开

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桂东县政 (略) 生态环境局桂东分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桂东县城关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桂东县沤江镇增口村前进组G106国道(桂花大道)旁

建设单位

桂 (略)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9万元。占地面积2612m2,站房、加油棚等总建筑面积673m2,配置3台加油机,2个30m3埋地汽油罐(一个92#、一个95#),2个30m3埋地柴油罐(0#柴油),折算容积90m3,为三级加油站。项目主要从事92#汽油、95#汽油、0#柴油的销售,预计年销售 92#汽油 300吨、 95#汽油200吨、 0#柴油 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1)施工期废水 施工期废水经收集至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2)运营期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涵盖生活污水、洗车废水及站棚 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交由周边农户施肥;洗车废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沙池等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冲洗地面及洗车,不外排。

2、废气:(1)施工期废气 施工扬尘、汽车尾气、各种燃油机械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营业期废气 油气回收产生的油气及厂界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相关限值;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3)噪声

3、噪声:(1)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含油抹布、隔油池沉沙池废渣、洗罐油水混合物及废渣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

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现场问卷调查方式。现场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11份,其中个人9份,团体2份,实收11份,回收率100%。统计数据表明,问卷调查中所有被调查者均位于项目环境影响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场公示期间,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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