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概况
1、基本情况
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 (略) 浣东街道浣东初中东南侧(中心经度为E:120°13"4158",N:29°43"42.80"),地块东至东三路,南至东三路,西至陶湖路,北至空地。占地面积为63626.7m2(调查范围图见附件1)。
2、历史沿革
调查地块上世纪60年代-2021年为东山吴村和城东村村民住宅用地(无小作坊)和农用地(具体有种植过水稻、玉米、蔬菜、南瓜等作物),20 (略) 凯业包装用品厂在地块内东侧占地约1700平方土地上开始建设并生产,至2021年东山吴村和城东村村民 (略) 凯业包装用品厂开始拆除,目前,地块内西侧区 (略)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城市安居工程(东山吴地块)建设工人临时宿舍,其余部分区域为周边村民种植蔬菜农用地、水塘、拆除空地及林地。
3、地块规划
根据《红线图(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块)》中的要求,地块后期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2020]51号)用地类型属于居住用地(07)。
二、项目概况
2023年5月, (略) (略) 委托必维达诚(浙江) (略) 对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共计设置14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13个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5个,地块内4个点位,地块外1个点位,地表水采样点2个,底泥采样点2个,共计采集土壤样品125个(含土壤采样平行样7个),地下水样品6个(含地下水采样平行样1个),2个地表水样品(含平行样1个)和2个底泥样品(含平行样1个)。
2023年6月,调查报告编制完成,次月通过评审,会后,必维达诚(浙江) (略)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调查报告(备案稿)。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土壤样品中各检测项目检出浓度均低于所有监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和《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居住用地土壤筛选值;地块内和对照点地下水检测因子浓度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环境质量满足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07))开发利用要求。
四、评审情况及意见
2023年7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浣东街道办事处、 (略) (略) (业主单位)、必维达诚(浙江) (略) (调查检测单位)等单位代表,会议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与会专家同意《调查报告》通过评审。
2023年7月28日,必维达诚(浙江) (略) 根据3位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完成《调查报告》(备案稿)。经审查,报告已对专家评审意见中的要求与建议做出响应与修改,报告内容基本完整,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导则要求,根据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结论总体可信。达到通过评审的要求。
五、工作建议
(1)针对该项目后续开展的土地开发利用,如水塘填平时,针对外来填土来源,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后才能填埋,同时做好填埋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工作。
(2) (略) 有机更新项目-城市安居工程(东山吴地块)建设工人临时宿舍在拆除期间需严格按照详实可行的工程拆除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拆除过程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3)在下一步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杜绝地块在调查期与接下来再开发利用的监管真空,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
(4)由于土壤及地下情况的复杂性,所采集土壤样品不一定能完全反映地下情况,因此,再开发利用单位在今后的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明显异常填埋物或异常土壤颜色或气味,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不能随意处置,以确保再开发利用过程的安全。
(5)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注意做好建筑工人的安全防护。
一、地块概况
1、基本情况
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 (略) 浣东街道浣东初中东南侧(中心经度为E:120°13"4158",N:29°43"42.80"),地块东至东三路,南至东三路,西至陶湖路,北至空地。占地面积为63626.7m2(调查范围图见附件1)。
2、历史沿革
调查地块上世纪60年代-2021年为东山吴村和城东村村民住宅用地(无小作坊)和农用地(具体有种植过水稻、玉米、蔬菜、南瓜等作物),20 (略) 凯业包装用品厂在地块内东侧占地约1700平方土地上开始建设并生产,至2021年东山吴村和城东村村民 (略) 凯业包装用品厂开始拆除,目前,地块内西侧区 (略) 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城市安居工程(东山吴地块)建设工人临时宿舍,其余部分区域为周边村民种植蔬菜农用地、水塘、拆除空地及林地。
3、地块规划
根据《红线图(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块)》中的要求,地块后期拟作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2020]51号)用地类型属于居住用地(07)。
二、项目概况
2023年5月, (略) (略) 委托必维达诚(浙江) (略) 对浣东初中南侧、限价房东侧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本次共计设置14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内13个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5个,地块内4个点位,地块外1个点位,地表水采样点2个,底泥采样点2个,共计采集土壤样品125个(含土壤采样平行样7个),地下水样品6个(含地下水采样平行样1个),2个地表水样品(含平行样1个)和2个底泥样品(含平行样1个)。
2023年6月,调查报告编制完成,次月通过评审,会后,必维达诚(浙江) (略)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调查报告(备案稿)。
三、报告主要结论
本地块土壤样品中各检测项目检出浓度均低于所有监测指标浓度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和《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中居住用地土壤筛选值;地块内和对照点地下水检测因子浓度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 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和《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环境质量满足城镇住宅用地(居住用地(07))开发利用要求。
四、评审情况及意见
2023年7月6日, (略) 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组织召开了《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参加会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浣东街道办事处、 (略) (略) (业主单位)、必维达诚(浙江) (略) (调查检测单位)等单位代表,会议邀请了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与会专家同意《调查报告》通过评审。
2023年7月28日,必维达诚(浙江) (略) 根据3位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完成《调查报告》(备案稿)。经审查,报告已对专家评审意见中的要求与建议做出响应与修改,报告内容基本完整,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导则要求,根据报告编制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结论总体可信。达到通过评审的要求。
五、工作建议
(1)针对该项目后续开展的土地开发利用,如水塘填平时,针对外来填土来源,需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后才能填埋,同时做好填埋过程中的环保监管工作。
(2) (略) 有机更新项目-城市安居工程(东山吴地块)建设工人临时宿舍在拆除期间需严格按照详实可行的工程拆除实施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杜绝因为拆除过程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3)在下一步建筑施工期间应保护地块不被外界人为环境污染。控制该地块保持现有的良好状态,杜绝地块在调查期与接下来再开发利用的监管真空,防止出现人为倾倒固废、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
(4)由于土壤及地下情况的复杂性,所采集土壤样品不一定能完全反映地下情况,因此,再开发利用单位在今后的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明显异常填埋物或异常土壤颜色或气味,应立即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不能随意处置,以确保再开发利用过程的安全。
(5)地块开发建设阶段需对本地块土壤及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可随意外运倾倒;注意做好建筑工人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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