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宇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不含抛丸及机加工验收报告
江西宇宏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不含抛丸及机加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不含抛丸及机加工)位 (略) 循环经济园区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5°45′54.98″、北纬 28°3′15.75″)。主体工程包括新建1#车间(成品车间)、2#车间(压铸车间)、3#车间(熔炼车间)、4#车间(原料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宿舍楼、办公楼、配电房、水泵房和门卫等辅助工程。项目以废铝为原料,通过人工分拣,破碎、磁选、熔炼、精炼,铝渣回收、铸锭、压铸等工序,形成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南昌航大 (略) 编制完成了《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3月5日取得了《关于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20】16号)。
本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38U7HC90001P。
3、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2万元,占总投资的3.9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不含抛丸及机加工)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破碎废气由布袋除尘装置+15m排气筒,变更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排放;二是项目熔炼系统废气由旋风+布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三是项目铝渣回收系统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装置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四是项目压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变更为经活性炭+水喷淋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其它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铸锭冷却;铝灰渣、压铸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循环经济园(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破碎废气、熔炼系统废气、铝渣回收系统废气和压铸废气。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排放;熔炼系统废气经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铝渣回收系统废气经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熔炼系统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经活性炭+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震、隔声、衰减降噪,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铝灰渣、铝灰(含喷淋塔沉渣)、炒灰粉尘、废布袋、废机油、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废铁、破碎粉尘、废模具、废蓄热体介质、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废保温砖、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和污泥。铝灰渣、铝灰(含喷淋塔沉渣)、炒灰粉尘、废布袋、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废铁、破碎粉尘外售处理;废模具、废蓄热体介质、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保温砖送作为建材原料处理;含油废抹布可豁免管理,与生活垃圾和污泥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天然气、危险废物泄露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废水、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风险,但在厂区内的实际存在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施、废水处理站、生产车间等均已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情况出现。制定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在2021年5月2 (略) 丰城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021-004-L。
6、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池、净环水池、铸锭浊环水池、碱液喷淋塔循环池、铝灰车间、废水收集、输送、排放管道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其中原料车间、熔炼车间、压铸车间、产品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采用防腐地面并用环氧胶泥勾缝或使用环氧树脂砂浆整体地面进行防渗;各种泵类的基础表面使用耐酸瓷砖并用环氧胶泥勾缝。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经核实,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776m处上蔡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376)、江苏格林 (略) (GE*C)检测报告可知:
1、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BOD5、NH3-N、SS、TN、TP、氟化物、动植物油、石油类等因子排放浓度均满 (略) 循环经济园(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VOCs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HCl、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周边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下水监控井各检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5、土壤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3个土壤检测点位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6、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物CODcr、NH3-H和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 (略) 丰城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不含抛丸及机加工)位 (略) 循环经济园区内(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5°45′54.98″、北纬 28°3′15.75″)。主体工程包括新建1#车间(成品车间)、2#车间(压铸车间)、3#车间(熔炼车间)、4#车间(原料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宿舍楼、办公楼、配电房、水泵房和门卫等辅助工程。项目以废铝为原料,通过人工分拣,破碎、磁选、熔炼、精炼,铝渣回收、铸锭、压铸等工序,形成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能力。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南昌航大 (略) 编制完成了《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3月5日取得了《关于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环评【2020】16号)。
本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38U7HC90001P。
3、项目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2万元,占总投资的3.97%。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西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铝合金锭及4万吨防爆铝压铸件生产项目(一期不含抛丸及机加工)建设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保护设施等。
二、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内容,本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一是项目破碎废气由布袋除尘装置+15m排气筒,变更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排放;二是项目熔炼系统废气由旋风+布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三是项目铝渣回收系统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装置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变更为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四是项目压铸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变更为经活性炭+水喷淋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其它生产工艺、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生产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铸锭冷却;铝灰渣、压铸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 (略) 循环经济园(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破碎废气、熔炼系统废气、铝渣回收系统废气和压铸废气。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排放;熔炼系统废气经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铝渣回收系统废气经旋风+脉冲布袋+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与处理后熔炼系统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压铸废气经活性炭+水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减震、隔声、衰减降噪,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来源于铝灰渣、铝灰(含喷淋塔沉渣)、炒灰粉尘、废布袋、废机油、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废铁、破碎粉尘、废模具、废蓄热体介质、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废保温砖、生活垃圾、含油废抹布和污泥。铝灰渣、铝灰(含喷淋塔沉渣)、炒灰粉尘、废布袋、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非金属杂质、金属杂质、废铁、破碎粉尘外售处理;废模具、废蓄热体介质、废玻璃纤维滤芯、废分子筛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废保温砖送作为建材原料处理;含油废抹布可豁免管理,与生活垃圾和污泥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天然气、危险废物泄露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废水、生产废气事故性排放风险,但在厂区内的实际存在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施、废水处理站、生产车间等均已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情况出现。制定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和装备,并在2021年5月2 (略) 丰城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2021-004-L。
6、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治理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对危险废物暂存间、化粪池、事故池、净环水池、铸锭浊环水池、碱液喷淋塔循环池、铝灰车间、废水收集、输送、排放管道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蚀、防渗漏处理;其中原料车间、熔炼车间、压铸车间、产品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采用防腐地面并用环氧胶泥勾缝或使用环氧树脂砂浆整体地面进行防渗;各种泵类的基础表面使用耐酸瓷砖并用环氧胶泥勾缝。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7、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经核实,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南侧776m处上蔡村,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江西龙翔 (略) (JXLXH2023-0376)、江苏格林 (略) (GE*C)检测报告可知:
1、废水排放情况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BOD5、NH3-N、SS、TN、TP、氟化物、动植物油、石油类等因子排放浓度均满 (略) 循环经济园(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氯化氢、氟化物、二噁英排放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中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VOCs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的HCl、氟化物、锡及其化合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SO2、NOx、颗粒物厂界监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企业周边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地下水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下水监控井各检测因子浓度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5、土壤监测结果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3个土壤检测点位结果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
6、总量控制
项目废水污染物CODcr、NH3-H和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 (略) 丰城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较好,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不存在其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验收组认真审阅相关技术资料,结合现场勘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后续整改要求后,原则上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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