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椒制品及其他香辛料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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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制品及其他香辛料加工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辣椒制品及其他香辛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胶莱镇济青高速以北、王花路以东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厂区占地面积9052m2,总建筑面积5000m2(中心点经度:E 120.*°,纬度:N 36.*°)。主要包括4座生产车间、1座库房、1处办公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朝天椒和辣椒去石、剪把、干洗、切段、脱籽、色选等工序废气分别从各密闭设备直接引出,分别进入一套“沙克龙+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辣椒籽去石、除杂工序废气分别从各密闭设备直接引出,进入一套“沙克龙+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深度干洗废气从密闭设备直接引出,进入一套“沙克龙+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的臭气浓度标准值要求。 项目生产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磨碎废气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生产车间内排放;生产车间均配备完备的机械排风和自然补风的通风装置,安装除异味活性炭吸附装置,减少异味产生。项目应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厂界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堆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辣椒把及废椒、砂石、除杂除铁产生的杂质(含金属屑)、废包装材料、除尘设施回收颗粒物、回收的辣椒颗粒物、废布袋、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辣椒制品及其他香辛料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略) 胶莱镇济青高速以北、王花路以东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日 至 **日
项目概况: 厂区占地面积9052m2,总建筑面积5000m2(中心点经度:E 120.*°,纬度:N 36.*°)。主要包括4座生产车间、1座库房、1处办公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朝天椒和辣椒去石、剪把、干洗、切段、脱籽、色选等工序废气分别从各密闭设备直接引出,分别进入一套“沙克龙+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辣椒籽去石、除杂工序废气分别从各密闭设备直接引出,进入一套“沙克龙+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3)排放。深度干洗废气从密闭设备直接引出,进入一套“沙克龙+脉冲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4)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15米高排气筒的臭气浓度标准值要求。 项目生产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磨碎废气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生产车间内排放;生产车间均配备完备的机械排风和自然补风的通风装置,安装除异味活性炭吸附装置,减少异味产生。项目应规范设置、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臭气浓度厂界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堆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辣椒把及废椒、砂石、除杂除铁产生的杂质(含金属屑)、废包装材料、除尘设施回收颗粒物、回收的辣椒颗粒物、废布袋、废活性炭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按规范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做好存档工作。 (五)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六)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和《报告表》确定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污染防治设施加装专用电表,记录电量消耗情况,以备检查。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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