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1日受理并拟批准徐州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 (略) 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 (略) 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双沟镇新材料产业园(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内)4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徐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9月1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是江苏苏博 (略) 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24日,负责徐州片区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徐 (略) 租用已建标准厂房2646平方米,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443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检测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徐州空港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检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自动化程度较高,本项目生产过程为在搅拌罐中进行物理搅拌稀释,无化学反应,无吸热放热过程,整个过程在常温常压下进行,母体原材料通过密封管道泵送。整个生产过程全密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及搅拌罐和储罐呼吸产生的少量非*烷总烃。通过采取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粉尘、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以生产厂房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渣、废水泥块作为建渣外运至指定位置堆放;废包装袋、损坏设备(离心泵、齿轮泵)统一收集后外售;原料桶经统一收集后可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由原生产商派专用车辆定期上门接收,并运输至生产商厂区内进行利用。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企业在采取必要的基础减振,房屋阻隔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罐区、物料储存场等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附房地面均进行硬化。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 (略) 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9月12日-9月18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睢宁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厉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徐 (略) 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睢宁县双沟镇新材料产业园(徐州空港经济开发区内)4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徐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 (略) |
受理日期 | 2023年9月11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江 (略) 是江苏苏博 (略) 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4月24日,负责徐州片区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徐 (略) 租用已建标准厂房2646平方米,建设年产10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现 (略) 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睢行审投资备[2023]443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检测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徐州空港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检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自动化程度较高,本项目生产过程为在搅拌罐中进行物理搅拌稀释,无化学反应,无吸热放热过程,整个过程在常温常压下进行,母体原材料通过密封管道泵送。整个生产过程全密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以及搅拌罐和储罐呼吸产生的少量非*烷总烃。通过采取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粉尘、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要求。本项目以生产厂房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渣、废水泥块作为建渣外运至指定位置堆放;废包装袋、损坏设备(离心泵、齿轮泵)统一收集后外售;原料桶经统一收集后可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由原生产商派专用车辆定期上门接收,并运输至生产商厂区内进行利用。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为设备运转噪声,企业在采取必要的基础减振,房屋阻隔等措施后,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针对罐区、物料储存场等进行重点防渗;重点污染防治区以外的车间及附房地面均进行硬化。采取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
公示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