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金达表业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东莞市金达表业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迁改建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改建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锦富路29号2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及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柯力
联系方式:*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迁改建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迁改建项目工程
建设地点: (略) 长安镇锦富路29号2栋201室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及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10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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