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相关规定,现将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要
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 (略) (略) 抚松县松江河镇松江街1委5组。总占地面积共9315.08m2。目标地块中心坐标,E:127.*°,N:42.*°。地块原为旱地以及国有建设用地,地块规划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收集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查阅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查结合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的资料,地块及周边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本报告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第二类建设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
单 位:抚松县松江河常青社会 (略)
通讯地址:抚松县松江河镇
电 话:*
(五)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 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绿园区西四环路皓月大路交汇西域兴隆3#102
联 系 人:杨小博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63号)相关规定,现将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要
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 (略) (略) 抚松县松江河镇松江街1委5组。总占地面积共9315.08m2。目标地块中心坐标,E:127.*°,N:42.*°。地块原为旱地以及国有建设用地,地块规划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调查内容
通过开展对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收集抚松县松江河镇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使用历史和现状,查阅相关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
(三)调查结果
根据现场踏查结合土地使用权人提供的资料,地块及周边未进行过任何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污染源,本报告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可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第二类建设用地使用。
(四)委托单位
单 位:抚松县松江河常青社会 (略)
通讯地址:抚松县松江河镇
电 话:*
(五)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 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绿园区西四环路皓月大路交汇西域兴隆3#102
联 系 人:杨小博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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