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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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1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公示

2023年9月11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临夏县戴 (略)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

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年9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夏县戴 (略)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临夏县红台乡新城集村

临夏县戴 (略)

贵州盈朗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红台乡新城集村,地理坐标E:103°2′36.581″,N:35°33′11.979″。本次新建原浆酒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原料库房1座、产品库房1座、锅炉房1间等,建成后预计年产208.3吨原浆酒(折合228kL/a,酒精度:45%Vol)。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0%。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原料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加工车间恶臭气体采取通风换气+喷洒除臭剂措施,降低恶臭气体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水处理单元均采取密闭措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项目运营期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委托拉运至临夏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厂界外围设置隔声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各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废弃可回收物外售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项目运营期原料破碎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酒糟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锅炉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锅炉软水设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破损酒缸、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压滤后泥饼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贮存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通风良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污水处理站应加强防渗处理,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地表水环境及土壤环境。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及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报我局进行备案。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23年9月11日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临夏县戴 (略)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

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3年9月11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联系电话:093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临夏县戴 (略) 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临夏县红台乡新城集村

临夏县戴 (略)

贵州盈朗 (略)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红台乡新城集村,地理坐标E:103°2′36.581″,N:35°33′11.979″。本次新建原浆酒生产线1条,配套建设原料库房1座、产品库房1座、锅炉房1间等,建成后预计年产208.3吨原浆酒(折合228kL/a,酒精度:45%Vol)。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20%。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做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采取密闭措施,原料粉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加工车间恶臭气体采取通风换气+喷洒除臭剂措施,降低恶臭气体排放;污水处理站各水处理单元均采取密闭措施;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废水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清洗废水、混凝土养护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项目运营期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委托拉运至临夏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在施工厂界外围设置隔声围挡,禁止夜间施工。项目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各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施工废弃可回收物外售废品收购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严禁焚烧或随意倾倒。项目运营期原料破碎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酒糟收集后作为饲料外售,锅炉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灰渣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锅炉软水设备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交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破损酒缸、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压滤后泥饼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检修生产设备和贮存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易燃物品贮存区须确保通风良好、严禁烟火,防止事故发生。污水处理站应加强防渗处理,防止废水渗入地下,污染周边地表水环境及土壤环境。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后,及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报我局进行备案。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批复方案发生重大变化须重新报我局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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