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1#余热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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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1#余热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现将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1#余热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1#余热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比对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园四路

公示内容:项目验收为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1#余热锅炉安装的1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以下简称“CEMS”),主要监测因子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含氧量、一氧化碳、烟气湿度、烟气流速和烟气温度等参数,以及数据采集传输仪和监测站房等设施设备。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CEMS设备调试时间:2023年8月10日

公示期间: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工*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现将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1#余热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1#余热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验收比对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园四路

公示内容:项目验收为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1#余热锅炉安装的1套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以下简称“CEMS”),主要监测因子包括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含氧量、一氧化碳、烟气湿度、烟气流速和烟气温度等参数,以及数据采集传输仪和监测站房等设施设备。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

CEMS设备调试时间:2023年8月10日

公示期间: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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