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赤峰市松山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来源: (略) 松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15:25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松山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赤峰商贸物流城规划范围内,当铺地满族乡南平房村,国道306线东侧,松山区残联服务中心( (略) )西侧。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941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96平方米,规划床位数416张。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 (略) 松山区民政局
联系人:袁源联系电话:*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博讯 (略)
联系人:徐颖联系电话:0476-*邮箱:neimengboxun@163.com
特此公示
(略) 松山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来源: (略) 松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1 15:25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诉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松山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赤峰商贸物流城规划范围内,当铺地满族乡南平房村,国道306线东侧,松山区残联服务中心( (略) )西侧。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19415.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96平方米,规划床位数416张。项目建设期为36个月,即2023年9月至2026年8月。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资金。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对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发表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 (略) 松山区民政局
联系人:袁源联系电话:*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博讯 (略)
联系人:徐颖联系电话:0476-*邮箱:neimengboxun@163.com
特此公示
(略) 松山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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