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9月12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2023年9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12日至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024-*
通讯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行政审批处310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G102京抚线瓜台子村至老城段绕城新建工程 | 铁岭 |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辽宁 (略) | 新建线路起点位于G102桩号K845+850,终点与原路K858+991对接,路线全长14.97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区路段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米(一般路段)/35.5米(城区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跨清河及铁路特大桥1座(1656米)。本项目规划永久占地58.35公顷,项目建设工期为27月,总投资5.818亿元。 | 1.噪声 在张相镇政府附近采取限速措施,即现有工三街路段(K7+739-K8+452标段)通过限速措施(40km/h)。通过预测,全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近期、中期、远期将全部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段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钢板围挡,农村地区不低于1.8米,城镇地区不低于2.5米。拌合站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高围墙或施工围挡,设备配备布袋除尘器,站内砂石料设半封闭厂房堆存,并定期喷水降尘,拌合站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便道、拌合站等临时工程地面进行硬化,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蓬布遮盖。 3.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填方远大于挖方,不设取土场和弃土、弃渣场;填方从商业采石厂购买。对永久占用的基本农田采取的异地置换和补偿措施,永久占地范围内耕作层土做复耕土壤利用。临时占地区表土暂存至拌合站内,待施工结束后原址回覆。 4.水环境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厕。施工期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跨河桥涵桩基础工程在枯水期施工,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水影响。运营期降水产生路面径流,采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桥梁设置圆管涵的方式进行排水。 5.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措施:①清河特大桥桥头、桥尾两侧各设1座150m3事故池,事故废水在重力作用下通过桥梁两侧导流槽收集后进入桥下事故池,不进入清河。 ②中小桥在桥梁路段设置路边石,防止事故废水流淌入水体,在引桥路段两侧设置边沟,通过桥面自然坡降,将事故废水引至边沟收集,不污染水体。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9月12日至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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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号*行政审批处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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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1 | G102京抚线瓜台子村至老城段绕城新建工程 | 铁岭 |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辽宁 (略) | 新建线路起点位于G102桩号K845+850,终点与原路K858+991对接,路线全长14.97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城区路段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0米(一般路段)/35.5米(城区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跨清河及铁路特大桥1座(1656米)。本项目规划永久占地58.35公顷,项目建设工期为27月,总投资5.818亿元。 | 1.噪声 在张相镇政府附近采取限速措施,即现有工三街路段(K7+739-K8+452标段)通过限速措施(40km/h)。通过预测,全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处近期、中期、远期将全部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期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段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钢板围挡,农村地区不低于1.8米,城镇地区不低于2.5米。拌合站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高围墙或施工围挡,设备配备布袋除尘器,站内砂石料设半封闭厂房堆存,并定期喷水降尘,拌合站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施工便道、拌合站等临时工程地面进行硬化,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蓬布遮盖。 3.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填方远大于挖方,不设取土场和弃土、弃渣场;填方从商业采石厂购买。对永久占用的基本农田采取的异地置换和补偿措施,永久占地范围内耕作层土做复耕土壤利用。临时占地区表土暂存至拌合站内,待施工结束后原址回覆。 4.水环境 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厕。施工期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跨河桥涵桩基础工程在枯水期施工,采用钢板桩围堰施工工艺,减少对地表水影响。运营期降水产生路面径流,采用道路两侧设置排水沟、桥梁设置圆管涵的方式进行排水。 5.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措施:①清河特大桥桥头、桥尾两侧各设1座150m3事故池,事故废水在重力作用下通过桥梁两侧导流槽收集后进入桥下事故池,不进入清河。 ②中小桥在桥梁路段设置路边石,防止事故废水流淌入水体,在引桥路段两侧设置边沟,通过桥面自然坡降,将事故废水引至边沟收集,不污染水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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