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门外大街商圈北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南门外大街商圈北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C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受天津 (略) (略) 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其兴建的南门外大街商圈 (略) 更新项目C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 (略) 和平区和平路与南马路交口西南侧,北至南马路、东至和平路、南至闸口街、西至建物北大街,调查面积为13622.4 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本地块界内现状主要为空地和停车场,界外 (略) 政道路、地铁站口及其附属设施;地块内北侧有3个地铁排风口、1个地铁站出入口(东南角站B1口),东侧有2个地铁新风口、1个地铁站出入口(东南角站B1口)、1处建筑垃圾堆。
调查期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资料收集:通过对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任何工矿生产活动,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的污染痕迹,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未见污染痕迹。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商场、办公楼等,无可能的潜在污染源。
(3)人员访谈: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废水、废气排放,无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等。该地块未进行过工矿生产活动,无可能的污染源。
(4)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内土壤未发现有超标点位。
基于以上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受相邻及周边区域的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天津 (略) (略) 委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其兴建的南门外大街商圈 (略) 更新项目C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地 (略) 和平区和平路与南马路交口西南侧,北至南马路、东至和平路、南至闸口街、西至建物北大街,调查面积为13622.4 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本地块界内现状主要为空地和停车场,界外 (略) 政道路、地铁站口及其附属设施;地块内北侧有3个地铁排风口、1个地铁站出入口(东南角站B1口),东侧有2个地铁新风口、1个地铁站出入口(东南角站B1口)、1处建筑垃圾堆。
调查期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资料收集:通过对资料的收集与分析判断,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任何工矿生产活动,未作为污水灌溉区,未用于规模化养殖,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周边无有毒有害物质生产、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
(2)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地块内未发现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未见各类槽罐,未见管线、沟渠泄漏的污染痕迹,未见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未见污染痕迹。地块周边800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商场、办公楼等,无可能的潜在污染源。
(3)人员访谈:地块内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无废水、废气排放,无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等。该地块未进行过工矿生产活动,无可能的污染源。
(4)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内土壤未发现有超标点位。
基于以上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本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受相邻及周边区域的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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