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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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中国石 (略) (略) 第三采油厂根据《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规划方案》,在2018年7月,委托兰州洁华 (略) 编制完成了《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8月15日取得了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宁环审发〔2018〕4号)。之后对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开发建设。

由于建设周期较长,为了更好的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本项目已经完成了盐二接转注水站(包含25人生活保障点1座,2020年5月)、盐四接转站(包含25人生活保障点1座,2021年7月)、姬九联合站(扩建,2022年6月)三座场站及其配套内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表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履行情况

场站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履行情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履行情况

报告名称、编制单位

及日期

批复文号、单位

及日期

报告名称、编制单位

及日期

盐二接转注水站

《 (略) 第三采油厂盐二接转注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2018.7

盐环表审[2018]52号;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8.8.13

《 (略) 第三采油厂盐二接转注水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夏 (略) ;2020.5

盐四接转站

《 (略) 第三采油厂盐四接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2019.6

盐环表审[2019]43号;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7.9

《 (略) 第三采油厂盐四接转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夏 (略) ;2021.7

姬九联合站(扩建)

《 (略) 第三采油厂姬九联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2020.5

盐审表审[2020]18号;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6.15

《 (略) 第三采油厂姬九联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夏 (略) ;2022.6

1.2施工简况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于2018年9月16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4日竣工完成。本项目实际建设油水井188口,包括采油井139口(2018年建设49口、2019年建设66口、2020年建设24口)、注水井49口(2018年建设20口、2019年建设28口、2020年建设1口);建设标准化井场64座,2018年建设18座、2019年建设33座、2020年建设13座;扩建联合站1座,2020年扩建姬九联合站;建设接转站2座,2019年建设盐二接转注水站1座、2020年建设盐四接转站1座;未建设增压点;2019年建设注水站1座,与盐二接转站合建;2019年建设盐二接转站25人生活保障点1座、2020年建设盐四接转站25人生活保障点1座;建设集输管线55.51km,注水管线40.7km,道路163km。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配套建设。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173.85公顷,包括永久占地面积104.418公顷、临时占地面积69.432公顷。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为*万元,设计环保投资约25287.85万元,占设计总投资的2.35%。实际总投资为*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4104.7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98%。

环保投资包括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及生态恢复投资,试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治理、地下水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监测等投资费用。

本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介

第三采油厂委托宁夏 (略) 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制定了验收调查工作方案,完成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HJ612-20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等相关要求,编制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开展了环境监测。经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本项目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在此基础上,2023年7月,宁夏 (略) 完成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根据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了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减小了本项目建设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通过走访当地环保和相关部门以及公众意见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居民环境保护投诉事件。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通过在村内公示栏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本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调查表采用了随机发放的方式在本项目所在地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工作。

统计调查结果表明,多数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无影响或影响很小,对建设单位采取的环保措施的了解程度较少;通过向当地环保部门调查,截止本次竣工验收调查,未收到关于本项目建设运行的有关环境污染投诉,也未发生污染事故。

在调查过程中,收集到部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是:①禁止油罐车等大型运输车辆在村内水泥路行驶。

针对公众提出的问题,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做出如下答复:

(1)加强车辆管控,油罐车等大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建设单位自建的油田内部砂石路行驶,降低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环境管理检查

2.1.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本项目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

2.1.2环保机构设置和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经现场调查 (略) 第三采油厂产能项目部关于环境管理的资料可知,第三采 (略) 直属部门,环境管理体系、制度与长庆油田采油厂环境管理体系、制度基本一致。

根据HSE管理体系标准和中 (略) (CNPC)建立HSE管理体系的规定和要求,参照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第三采油厂建立了HSE管理组织机构,如图2.1-1所示。

在基层各站、队设HSE管理小组,组长由主任(站长、队长)担任,组员由副主任和技术人员担任,一名懂健康、安全、环境技术,经过专门HSE管理培训,有一定管理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兼职HSE现场监督员。

图2.1-1 HSE组织结构图

(略) 第三采油厂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大水坑、红井子地区环保专业的技术综合管理;机关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的环保管理职责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在生产运行期, (略) 第三采油厂安全环保科统一负责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在井区内设置专职环保员,负责环保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协助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工程的验收,负责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事故防范和外部协调工作。

(略) 对基层组织HSE权利和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2.1-1。

表2.1-1基层组织HSE职责

岗位

职责内容

队站长职责

传达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教育员工遵守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保障员工健康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小队或全站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会议,参与审查与小队或本站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文件和HSE表现的会议;支持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督员的工作,鼓励员工查找隐患并按要求程序采纳正确的建议;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检查活动,落实整改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措施。

监督员职责

协助队长、站长从事现场HSE管理;进行现场HSE管理状态的检查和评比;向所有到达现场的人员介绍现场HSE管理制度;组织安全会议,向有关人员进行事故预防教育,针对隐患提出有效对策,并按时填写隐患评估登记表;宣传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政策、规定、教育和引导员工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标准、规定;负责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对存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有权下令停工,报告队长或站长及时处理;收集归纳员工提交的隐患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员工职责

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上岗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搞好岗位工作;维护保养好本岗位的生产设备、工具及防护装置,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遵从安全标识,制止不安全行为;参加车间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教育活动和应演整清洁、设备干净见本色;

站内外无油污、无杂物、无散乱器材,不乱排乱倒污油、污水、生活垃圾及其它污染物;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站内外种草、种树、绿化环境。2.油(水)井井场必须做到:井场内平整清洁,抽油机、采油树干净见本色;井场内外无油泥、无垃圾;井场建成后一至三年内*续绿化。3.采油作业区要加强井场检查,消除污染隐患,污油池中的污油要及时回收,雨季前彻底回收干净,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污染环境和水体。要加强油(水)井管线巡查、维护,减少意外污染事故的发生。4.采油工在井口作业时,必须防止原油、天然气外泄造成污染,落地原油必须清理回收。5.加强油井和管线看护,确因偷盗原油和破坏井口、管线造成的污染,发现后应及时处理,在控制污染现场的同时,应取全有关资料并立即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井下作业施工现场

1.井下作业应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综合性污染防治措施,任何污染物不得流出井场,井场残留的污染物必须彻底清理、回收后集中处理,实行无污染作业。2.井下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井场环保设施。确因作业需要,必须经超低渗透第一项目部质量安全环保科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完工后立即修复环保设施。3.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或环境敏感区的施工设计、井下作业、油田建设工程,必须经安全环保部门审批、生产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设计中要有具体的环境保护方案或措施,施工时必须落实好防污措施,并有应急计划。作业完工清理现场后,进行交接。4.井下作业应采取先进的防喷措施,起钻中携带出井口的原油及冲洗油管、油杆的含水污油必须引入污油池中。5.井下作业过程中提倡清洁生产,全面推广无污染作业,杜绝污染事故发生。6.各修井公司根据修井作业情况,如实填报《井下作业无污染作业报表》;井下作业室将每月汇总情况报超低渗透项目部质量安全环保科,由质量安全环保科监督考核。

环保设施

1.对工业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回灌设备,积极治理,控制和减少污水外排,尽可能地处理后重复利用。对采油污水处理、回灌(注)设施,要加强管理,保证运行,确保处理后污水达标,保证回灌率达100%。2.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前后的水质每日都要进行化验;外排污水、回注(灌)水质每日必须进行化验。

2.1.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环境管理制度》、《环保机构成立文件》等技术文件和资料都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设有专人保管。

2.1.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建 (略)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略)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综合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工作职能,及时、科学、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 (略) 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单位制定了《 (略) 第三采油厂(盐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Cqyt-cy3c(yc)-HJYJYA-2020-001),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C*。本工程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略)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区域内(不含建成后输油运营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重点侧重于项目建设期钻井过程中发生的井喷、井漏、火灾爆炸等方面的应急处置。

2.1.5环境监测计划

第三采油厂委托宁夏 (略) 对本项目试运行期间排放的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

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共监测20个井场。各井场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共监测20个井场。各井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在7个监测点位出现超标情况,超标原因主要受原生地质因素影响,该区域内地下水潜水水质普遍较差,地下水溶解地层可溶性盐类,加之区域地下水补径排不畅,导致该区域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等浓度普遍较高。本项目环评报告中地下水现状监测时,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在各点位也存在超标情况。

石油类监测结果结果为0.02mg/L~0.04mg/L,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附录A限值要求,其它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限值要求。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可知,农用地调查点2个表层土采样点的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均满足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其他农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建设用地调查点26个表层土采样点的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石油烃(C10-C40)均满足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2.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及试运行期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间生态环境有所变化,但进入试运行期后,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和各项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场站及管线周围的植被均恢复较好,地表土壤保护层的形成及植被覆盖度的提高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现本项目运行对周边植被、动物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备案稿).pdf

,宁夏,鄂尔多斯,黄山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中国石 (略) (略) 第三采油厂根据《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规划方案》,在2018年7月,委托兰州洁华 (略) 编制完成了《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8月15日取得了原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宁环审发〔2018〕4号)。之后对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了开发建设。

由于建设周期较长,为了更好的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本项目已经完成了盐二接转注水站(包含25人生活保障点1座,2020年5月)、盐四接转站(包含25人生活保障点1座,2021年7月)、姬九联合站(扩建,2022年6月)三座场站及其配套内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表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履行情况

场站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履行情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履行情况

报告名称、编制单位

及日期

批复文号、单位

及日期

报告名称、编制单位

及日期

盐二接转注水站

《 (略) 第三采油厂盐二接转注水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2018.7

盐环表审[2018]52号;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8.8.13

《 (略) 第三采油厂盐二接转注水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夏 (略) ;2020.5

盐四接转站

《 (略) 第三采油厂盐四接转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2019.6

盐环表审[2019]43号;原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9.7.9

《 (略) 第三采油厂盐四接转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夏 (略) ;2021.7

姬九联合站(扩建)

《 (略) 第三采油厂姬九联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2020.5

盐审表审[2020]18号;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6.15

《 (略) 第三采油厂姬九联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宁夏 (略) ;2022.6

1.2施工简况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于2018年9月16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4日竣工完成。本项目实际建设油水井188口,包括采油井139口(2018年建设49口、2019年建设66口、2020年建设24口)、注水井49口(2018年建设20口、2019年建设28口、2020年建设1口);建设标准化井场64座,2018年建设18座、2019年建设33座、2020年建设13座;扩建联合站1座,2020年扩建姬九联合站;建设接转站2座,2019年建设盐二接转注水站1座、2020年建设盐四接转站1座;未建设增压点;2019年建设注水站1座,与盐二接转站合建;2019年建设盐二接转站25人生活保障点1座、2020年建设盐四接转站25人生活保障点1座;建设集输管线55.51km,注水管线40.7km,道路163km。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设施配套建设。本项目实际占地面积为173.85公顷,包括永久占地面积104.418公顷、临时占地面积69.432公顷。

本项目设计总投资为*万元,设计环保投资约25287.85万元,占设计总投资的2.35%。实际总投资为*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4104.7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98%。

环保投资包括施工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处置、环境风险防范及生态恢复投资,试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治理、地下水防渗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及环境监测等投资费用。

本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介

第三采油厂委托宁夏 (略) 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制定了验收调查工作方案,完成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HJ612-20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等相关要求,编制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并开展了环境监测。经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本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本项目环评阶段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在此基础上,2023年7月,宁夏 (略) 完成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根据本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及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了建设过程中废水、废气、固废的排放,减小了本项目建设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通过走访当地环保和相关部门以及公众意见调查,本项目施工期没有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和居民环境保护投诉事件。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中,通过在村内公示栏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本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调查表采用了随机发放的方式在本项目所在地开展了公众意见调查工作。

统计调查结果表明,多数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和生产运行对本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无影响或影响很小,对建设单位采取的环保措施的了解程度较少;通过向当地环保部门调查,截止本次竣工验收调查,未收到关于本项目建设运行的有关环境污染投诉,也未发生污染事故。

在调查过程中,收集到部分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是:①禁止油罐车等大型运输车辆在村内水泥路行驶。

针对公众提出的问题,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做出如下答复:

(1)加强车辆管控,油罐车等大型运输车辆优先选择建设单位自建的油田内部砂石路行驶,降低行驶速度,减少道路扬尘。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2.1环境管理检查

2.1.1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本项目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较好地执行了“三同时”管理制度。

2.1.2环保机构设置和环境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经现场调查 (略) 第三采油厂产能项目部关于环境管理的资料可知,第三采 (略) 直属部门,环境管理体系、制度与长庆油田采油厂环境管理体系、制度基本一致。

根据HSE管理体系标准和中 (略) (CNPC)建立HSE管理体系的规定和要求,参照公司的安全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情况,第三采油厂建立了HSE管理组织机构,如图2.1-1所示。

在基层各站、队设HSE管理小组,组长由主任(站长、队长)担任,组员由副主任和技术人员担任,一名懂健康、安全、环境技术,经过专门HSE管理培训,有一定管理能力的技术人员担任兼职HSE现场监督员。

图2.1-1 HSE组织结构图

(略) 第三采油厂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大水坑、红井子地区环保专业的技术综合管理;机关各业务部门按各自的环保管理职责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管理。

在生产运行期, (略) 第三采油厂安全环保科统一负责本项目的环保管理工作,在井区内设置专职环保员,负责环保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协助有关环保部门进行环保工程的验收,负责运行期间的环境监测、事故防范和外部协调工作。

(略) 对基层组织HSE权利和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详见2.1-1。

表2.1-1基层组织HSE职责

岗位

职责内容

队站长职责

传达贯彻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教育员工遵守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标准、规章制度;提出改善劳动、卫生条件、保障员工健康的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小队或全站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会议,参与审查与小队或本站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文件和HSE表现的会议;支持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督员的工作,鼓励员工查找隐患并按要求程序采纳正确的建议;组织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检查活动,落实整改事故隐患和问题的措施。

监督员职责

协助队长、站长从事现场HSE管理;进行现场HSE管理状态的检查和评比;向所有到达现场的人员介绍现场HSE管理制度;组织安全会议,向有关人员进行事故预防教育,针对隐患提出有效对策,并按时填写隐患评估登记表;宣传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政策、规定、教育和引导员工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标准、规定;负责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对存在危及职工生命安全,严重影响施工安全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有权下令停工,报告队长或站长及时处理;收集归纳员工提交的隐患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员工职责

执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上岗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搞好岗位工作;维护保养好本岗位的生产设备、工具及防护装置,保证性能良好,安全可靠;遵从安全标识,制止不安全行为;参加车间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教育活动和应演整清洁、设备干净见本色;

站内外无油污、无杂物、无散乱器材,不乱排乱倒污油、污水、生活垃圾及其它污染物;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站内外种草、种树、绿化环境。2.油(水)井井场必须做到:井场内平整清洁,抽油机、采油树干净见本色;井场内外无油泥、无垃圾;井场建成后一至三年内*续绿化。3.采油作业区要加强井场检查,消除污染隐患,污油池中的污油要及时回收,雨季前彻底回收干净,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污染环境和水体。要加强油(水)井管线巡查、维护,减少意外污染事故的发生。4.采油工在井口作业时,必须防止原油、天然气外泄造成污染,落地原油必须清理回收。5.加强油井和管线看护,确因偷盗原油和破坏井口、管线造成的污染,发现后应及时处理,在控制污染现场的同时,应取全有关资料并立即逐级上报有关部门。

井下作业施工现场

1.井下作业应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综合性污染防治措施,任何污染物不得流出井场,井场残留的污染物必须彻底清理、回收后集中处理,实行无污染作业。2.井下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井场环保设施。确因作业需要,必须经超低渗透第一项目部质量安全环保科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完工后立即修复环保设施。3.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或环境敏感区的施工设计、井下作业、油田建设工程,必须经安全环保部门审批、生产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设计中要有具体的环境保护方案或措施,施工时必须落实好防污措施,并有应急计划。作业完工清理现场后,进行交接。4.井下作业应采取先进的防喷措施,起钻中携带出井口的原油及冲洗油管、油杆的含水污油必须引入污油池中。5.井下作业过程中提倡清洁生产,全面推广无污染作业,杜绝污染事故发生。6.各修井公司根据修井作业情况,如实填报《井下作业无污染作业报表》;井下作业室将每月汇总情况报超低渗透项目部质量安全环保科,由质量安全环保科监督考核。

环保设施

1.对工业生产装置排放的废水,要充分利用现有污水处理、回灌设备,积极治理,控制和减少污水外排,尽可能地处理后重复利用。对采油污水处理、回灌(注)设施,要加强管理,保证运行,确保处理后污水达标,保证回灌率达100%。2.已投入使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前后的水质每日都要进行化验;外排污水、回注(灌)水质每日必须进行化验。

2.1.3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环境管理制度》、《环保机构成立文件》等技术文件和资料都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设有专人保管。

2.1.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建 (略)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 (略)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综合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工作职能,及时、科学、有效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 (略) 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单位制定了《 (略) 第三采油厂(盐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Cqyt-cy3c(yc)-HJYJYA-2020-001), (略) 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为:*C*。本工程纳入现有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略) 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区域内(不含建成后输油运营等)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工作。重点侧重于项目建设期钻井过程中发生的井喷、井漏、火灾爆炸等方面的应急处置。

2.1.5环境监测计划

第三采油厂委托宁夏 (略) 对本项目试运行期间排放的污染源和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

根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共监测20个井场。各井场厂界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79-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共监测20个井场。各井场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限值要求。

根据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在7个监测点位出现超标情况,超标原因主要受原生地质因素影响,该区域内地下水潜水水质普遍较差,地下水溶解地层可溶性盐类,加之区域地下水补径排不畅,导致该区域地下水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等浓度普遍较高。本项目环评报告中地下水现状监测时,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在各点位也存在超标情况。

石油类监测结果结果为0.02mg/L~0.04mg/L,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中附录A限值要求,其它项目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限值要求。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可知,农用地调查点2个表层土采样点的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均满足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其他农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建设用地调查点26个表层土采样点的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石油烃(C10-C40)均满足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

2.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本项目施工期及试运行期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文件中所提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期间生态环境有所变化,但进入试运行期后,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和各项生态恢复措施的实施,场站及管线周围的植被均恢复较好,地表土壤保护层的形成及植被覆盖度的提高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验收调查期间,未发现本项目运行对周边植被、动物以及农业生态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宁夏鄂尔多斯盆地马坊-麻黄山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备案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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