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安徽望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公示
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3年9月11日,安徽 (略) 根据《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 (略) 宁国中德智造产业园地块内,系租赁园内中鼎集团NVH园区4#厂房投资建设,建筑面积约为18240m2,拟布置4条自动锻造线,配置高速圆角下料机、带锯床、箱式时效炉、回火炉、高频感应淬火设备、热处理实验炉、打磨工作站、两磨头圆盘抛光机、网带通过式抛光机、球面数控车床、滚牙机、球销倒角钻孔机、机加工作站一体自动化、OBJ自动线、数控油压滚丝机、拉杆球头车床、立式加工中心、加工中心、CNC刀塔车床、摇篮式五轴、摇臂钻床、台钻、数控加工中心、大车床、数控机床、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413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6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公司于2021年6月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完成《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7月26日以文(宁环审批[2021]7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因市场等原因,公司对产品方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了调整。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项目原备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变更备案(项目代码:2106-*-04-01-*),公司于2023年6月委托宣城 (略) 重新编制完成《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6月2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36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原环评批复废止。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3年08月23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手续,登记编号为:*MA8LHRAD7L001Z,有效期至2028年08月22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40704.3万元,实际阶段性总投资2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5万元,所占比例为0.675%。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即已建成3条锻造线、1台固溶时效炉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具备年产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另有1条锻造线、1台固溶时效炉、半封闭式打磨柜等部分生产设施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
2.环保措施有所调整。其中,计划“锻造线锻坯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固溶时效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调整为“锻造线锻坯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锻造线锻坯加热废气经喷淋塔+二级工业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固溶时效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与锻造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电阻炉和焊接废气经工业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废水计划“生产及生活污水依托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混凝沉淀+气浮+A/O+后混凝”工艺,预处理后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调整为“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车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计划“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脱脂槽渣、碱洗槽渣、废润滑油、废化学品桶等危废依托中鼎 NVH 园区 1 座面积约 200m2危废库暂存,项目使用面积约 30m2。禁止与减震危废混放,应分区存放,设置分区标识牌,并单独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调整为“危废暂存于自建危废库中,面积为30m2,不依托中鼎NVH园区。”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结果(检测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802-1)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锻坯及时效炉天然气燃烧、抛丸、抛光、焊接、电阻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雾。其中,3条锻造线锻坯加热炉均采用超高速烧嘴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锻造线锻坯加热废气经喷淋塔+二级工业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1条固溶时效炉采用超高速烧嘴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与锻造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2台抛丸机为全封闭式,自带2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电阻炉和焊接废气经工业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有关油雾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车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间接排放限值及中德小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切削液、脱脂槽渣、碱洗槽渣、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浓缩污泥、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除尘器集尘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切削液、脱脂槽渣、碱洗槽渣、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浓缩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验收结论
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锻坯及时效炉天然气燃烧、抛丸、抛光、焊接、电阻炉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车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安徽 (略)
2023年9月11日
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意见
2023年9月11日,安徽 (略) 根据《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 (略) 宁国中德智造产业园地块内,系租赁园内中鼎集团NVH园区4#厂房投资建设,建筑面积约为18240m2,拟布置4条自动锻造线,配置高速圆角下料机、带锯床、箱式时效炉、回火炉、高频感应淬火设备、热处理实验炉、打磨工作站、两磨头圆盘抛光机、网带通过式抛光机、球面数控车床、滚牙机、球销倒角钻孔机、机加工作站一体自动化、OBJ自动线、数控油压滚丝机、拉杆球头车床、立式加工中心、加工中心、CNC刀塔车床、摇篮式五轴、摇臂钻床、台钻、数控加工中心、大车床、数控机床、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设施,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储运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2413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系新建性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6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本项目备案,公司于2021年6月委托技术单位编制完成《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1年7月26日以文(宁环审批[2021]75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因市场等原因,公司对产品方案、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了调整。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项目原备案的基础上进行了变更备案(项目代码:2106-*-04-01-*),公司于2023年6月委托宣城 (略) 重新编制完成《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6月29日以文(宁环审批[2023]36号)对上报的环评文件予以批复,原环评批复废止。项目于2023年6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阶段性建成投入试生产。公司于2023年08月23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手续,登记编号为:*MA8LHRAD7L001Z,有效期至2028年08月22日。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40704.3万元,实际阶段性总投资2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35万元,所占比例为0.675%。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安徽 (略) 已阶段性建成的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即已建成3条锻造线、1台固溶时效炉等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具备年产1500万件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另有1条锻造线、1台固溶时效炉、半封闭式打磨柜等部分生产设施未建设,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项目变动情况
与环评申报阶段对照,变动情况如下:
1.设备及变化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2;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表中表4-1;
2.环保措施有所调整。其中,计划“锻造线锻坯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固溶时效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调整为“锻造线锻坯加热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锻造线锻坯加热废气经喷淋塔+二级工业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固溶时效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与锻造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电阻炉和焊接废气经工业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
废水计划“生产及生活污水依托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混凝沉淀+气浮+A/O+后混凝”工艺,预处理后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调整为“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车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危险废物计划“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脱脂槽渣、碱洗槽渣、废润滑油、废化学品桶等危废依托中鼎 NVH 园区 1 座面积约 200m2危废库暂存,项目使用面积约 30m2。禁止与减震危废混放,应分区存放,设置分区标识牌,并单独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置。”调整为“危废暂存于自建危废库中,面积为30m2,不依托中鼎NVH园区。”
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申报阶段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及现场检查情况
(略) (略) 编制的《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结果(检测 (略) (略) ,检测报告编号:2023JCJCWTQ0802-1)和现场检查情况表明:
废气。项目本期废气主要来自锻坯及时效炉天然气燃烧、抛丸、抛光、焊接、电阻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雾。其中,3条锻造线锻坯加热炉均采用超高速烧嘴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锻造线锻坯加热废气经喷淋塔+二级工业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1条固溶时效炉采用超高速烧嘴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与锻造线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通过气动混旋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2台抛丸机为全封闭式,自带2套“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合并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电阻炉和焊接废气经工业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强化车间通风措施。经监测,废气外排分别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限值要求、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有关油雾最高排放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厂区已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排水主要来自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车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经监测,污废水外排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间接排放限值及中德小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均针对性地采取合理、可行的隔声、减震措施。经监测,噪声外排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切削液、脱脂槽渣、碱洗槽渣、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浓缩污泥、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除尘器集尘和生活垃圾。其中,废切削液、脱脂槽渣、碱洗槽渣、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活性炭、浓缩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处置,公司建有独立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废钢丸、除尘器集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验收结论
安徽 (略) 汽车底盘部件生产项目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期建设过程中已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成配套环保设施并同步运行,具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后续要求
1.加强锻坯及时效炉天然气燃烧、抛丸、抛光、焊接、电阻炉工序废气收集、除尘净化设施维护保养和现场环境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建设工作,适时清运危险废物并建立去向台账。
2.厂区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洗线生产废水(脱脂废水、碱洗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洗废水)经车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超声波清洗废水一并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保洁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进入中鼎减震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中德智造小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3.提高全员环境保护意识,完善精细化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及制度;定期对车间内外地面进行环境清理,持续改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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