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傲锐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汽车内饰配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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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傲锐汽车部件上海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汽车内饰配件生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118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汽车内饰配件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傲锐汽车部件(上海) (略)

(略) 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惠道3号

(略) 鼎 (略)

淘汰生产设备手工喷胶房、翻边机、冲切工装等,新增机器人涂胶、滚胶等先进设备,来实现生产的自动化;为了能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原辅材料选用稳定性更好的重涂层片材替换现有的EVA片材,以此提升产品质量;原辅材料选用更加环保的本体型胶替换现有的溶剂型胶,以此来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对顶棚成型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工艺代替“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工艺,大大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1、顶棚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1)“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汽车地毯生产线及汽车隔音垫生产线(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除外)、行李箱饰件加热成型工序和超声波焊接工序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汽车地毯生产线及汽车隔音垫生产线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装置措施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3D隔音毡隔音垫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4)“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胶等工序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废水每季度排放一次,作为危废委托天津合 (略) 处置;水切割废水经设备自带过滤装置(初级过滤网+真空负压过滤罐)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室内设备由厂房隔声处理,室外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置隔声罩隔声。

4、本项目产生的包装废物、废下脚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回收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间位于生产车间南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管理委员会处理;产生的废胶桶、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胶废水、废胶渣、废液压油、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

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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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汽车内饰配件生产线扩产技术改造项目

傲锐汽车部件(上海) (略)

(略) 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惠道3号

(略) 鼎 (略)

淘汰生产设备手工喷胶房、翻边机、冲切工装等,新增机器人涂胶、滚胶等先进设备,来实现生产的自动化;为了能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品质的要求,原辅材料选用稳定性更好的重涂层片材替换现有的EVA片材,以此提升产品质量;原辅材料选用更加环保的本体型胶替换现有的溶剂型胶,以此来减少有机废气的产生;对顶棚成型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工艺代替“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工艺,大大提高废气处理效率。

1、顶棚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1)“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汽车地毯生产线及汽车隔音垫生产线(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除外)、行李箱饰件加热成型工序和超声波焊接工序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2)“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2排放;汽车地毯生产线及汽车隔音垫生产线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装置措施后通过排气筒P3排放;3D隔音毡隔音垫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4)“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4排放。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喷胶等工序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废水每季度排放一次,作为危废委托天津合 (略) 处置;水切割废水经设备自带过滤装置(初级过滤网+真空负压过滤罐) (略) 政管网,最终进入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室内设备由厂房隔声处理,室外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且设置隔声罩隔声。

4、本项目产生的包装废物、废下脚料及不合格品等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物资回收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间位于生产车间南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 (略) 管理委员会处理;产生的废胶桶、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胶废水、废胶渣、废液压油、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定期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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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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