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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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南审批农〔2023〕179号

宾阳县水利局:

(略) 水 (略) 编制的《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已对该项目工程概算进行了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审查意见, (略) 财政局的概算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308-*-19-01-*”。

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主要保护对象为新勒马村、勒马村、石大门村、展志村委、上郑村、下郑村、长岗村、打石村、洪塘新村、大岭村,保护人口约0.615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548万亩。本工程根据治理范围内河段地形地质条件、防护效益等情况,对河道岸坡建设护岸工程进行防护,护岸沿新桥河勒马村~洪岭村河段左、右两岸的Ⅰ级阶地布置。工程治理河长7.448km,护岸总长度5.717km,其中左护岸2.597km,右护岸3.120km,清障总长度为1.500km,改建漫水桥2座,新建下河步级19座,排水涵管3座。

新桥河流域受地形影响,具有洪水峰高量大的特点。另外,新桥河流域居民区及耕作区主要集中在沿河两岸地势相对平缓的地区,每年进入汛期,每逢暴雨,洪水暴发,导致项目区内近岸田地被洪水淹没,多处岸坡出现崩塌,水土流失较严重,河道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为稳定河势,防止洪水冲刷岸坡,保护沿岸耕地,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共建人水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快当地乡村振兴发展步伐及水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实施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同意项目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洪水计算成果。

(二)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成果。新桥河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断面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18m3/s。

(三)同意施工洪水设计计算成果。

(四)同意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二)同意各护岸段的工程地质评价。拟整治河段场地覆盖层有淤泥层、粉质粘土层、含砾粉质粘土层、细砂层、中砂层等,下伏基岩为全~强风化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弱风化灰岩。本工程岸坡均为土质岸坡,岸顶为耕地,在河流侧向侵蚀的作用下局部岸坡均出现小规模岸坡冲刷,岸坡稳定性一般。岸坡土层抗冲刷能力普遍较弱,不利岸坡长期稳定,建议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粉质粘土层、细砂层、中砂层和灰岩为良好的天然基础持力层,基础埋深需满足防冲要求。

(三)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工程所需填土优先采用合格的开挖料,砂、石料需外购解决。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同意本工程任务为岸坡防护,防止岸坡坍塌,维护河道稳定,保护沿岸耕地。

(二)同意本工程河道治理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岸坡高于5年一遇洪水的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防护,岸坡低于5年一遇洪水的按平岸设计。

(三)同意设计水面线采用成果。整治后,新桥河勒马村~洪岭村河段K0+000~K7+448断面的5年一遇洪水位为100.99m~92.34m。

(四)工程治理规模:整治河段总长7.448km,新建护岸长5.717km,清障总长度为1.500km。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洪水标准

1.核定本段护岸级别5级,护岸建筑物级别为5级;同意护岸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标准防护,同意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

2.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同意本工程各建筑物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应按照基本烈度设防。

3.同意本工程各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耐久性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

(二)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工程起点位于勒马桥上游400m拦河坝(K0+000),工程终点位于洪岭村与高龙村相连通的农桥处)(K7+448),整治河段总长7.448km,新建护岸长5.717km,其中左护岸2.597km,右护岸3.120km,清障总长度为1.500km,改建漫水桥2座,新建下河步级19座,排水涵管3座。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

1.护岸工程设计

(1)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左岸桩号L0+480.7~L0+585.7段,右岸桩号R0+488.4~R0+699.4段护岸采用衡重式挡土墙护脚+平铺式生态框护坡的结构型式,C20埋石砼衡重式挡墙墙顶高程按≥常水位+0.5m设计,墙顶宽0.6m,墙高1.5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上坡比1:0.35,下坡比1:0.4,衡重台设置在0.5H处;基础底部设置0.1m厚碎石垫层,基础前采用抛填块石护脚,背水侧采用开挖料回填;墙顶以上坡面采用0.3m厚平铺式生态框护坡,下铺反滤土工布后回填开挖土夯实。

(2)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左岸桩号L0+073.3~L0+347.2、L0+884.2~L0+934.2、L0+939.2~L1+037.7、L1+220.8~L1+273.1、L1+275.5~L1+483.4、L1+587.4~L1+930.1、L2+344.2~L2+460.1、L2+576.1~L2+626.1、L2+631.1~L2+731.1、L3+009.2~L3+359.2、L3+742.4~L3+792.4、L3+794.7~L4+169.4段,右岸桩号R0+905.6~R0+955.6、R0+960.6~R1+048.7、R1+066.9~R1+301.7、R1+304.2~R1+321.6、R2+195.5~R2+387.2、R2+592.5~R2+649.7、R2+654.7~R3+130.5、R3+769.2~R3+819.4、R3+821.9~R3+921.9、R6+201.4~R6+367.9、R7+455.7~R7+636.0段护岸采用C20埋石砼衡重式挡土墙的结构型式,墙顶宽0.6m,墙顶设花槽,墙高2.1~5.5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上坡比1:0.35,下坡比1:0.4,衡重台设置在0.4~0.5H处;基础底部设置0.1m厚碎石垫层,基础前采用抛填块石护脚,背水侧采用开挖料回填。

(3)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左岸桩号L1+037.7~L1+220.8、L1+483.4~L1+587.7、L2+205.7~L2+344.2段,右岸桩号R6+367.9~R6+547.0、R6+635.8~R7+455.7段护岸采用鱼巢式生态框+植草式生态框挡墙的结构型式,鱼巢式预制生态框和植草式预制生态框尺寸为2.0×0.5×0.5m(长×宽×高),墙顶高程按平岸设计,常水位以下采用鱼巢式生态框,填充块石,常水位以上部分采用植草式生态框,填充种植土,铺种植被,生态框底部采用C20砼基础,生态框顶部面层采用0.3m厚覆土夯实,护坡坡比1:0.4,墙后铺设土工布后采用级配碎石回填。

(4)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右岸桩号R1+321.6~R1+619.6段护岸采用C20埋石砼仰斜式挡土墙的结构型式,墙高2.0~3.6m,顶宽0.6m,迎水面坡比1:0.75,背水面坡比1:0.5,基础前采用抛填块石护脚,背水侧采用开挖料回填。

2.附属建筑物设计

(1)改建漫水桥工程

改建漫水桥2座,采用多跨现浇空心桥板结构形式,桥板采用C30现浇空心桥板(厚550mm),中墩采用C30混钢筋混凝土,漫水桥两侧桥台采用重力式C20混凝土桥台。

(2)排涝工程

新设3条排水涵管,拟采用Ⅱ预制钢筋砼管,内径为1.0m,壁厚100mm。

(3)其他

在适当位置设置C20砼下河步级19处,安全警示牌若干、工程建设永久性责任牌1个。

(四)疏浚清障工程设计

同意清障设计方案。对中心线桩号K3+650~K5+150河面水葫芦进行清障,总长度为1.500km。

(五)工程安全监测设计

同意工程安全监测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本工程用地总面积78.63亩,其中永久征收8.36亩,临时征用70.26亩。

(二)同意工程征地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

八、环境保护设计

同意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方案。

九、水土保持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方案。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以及针对主要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范措施。

十一、节能设计

同意能耗分析以及主要节能降耗措施。

十二、工程管理设计

(一)同意工程管理设计方案。

(二)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十三、工程信息化

同意工程信息化设计方案。

十四、设计概算

(一)同意设计概算所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及计算方法。

(二)同意设计概算采用2023年第4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宾阳县的价格水平编制,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94.09万元。

十五、实施效果评价

同意实施效果分析及结论。

附表: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财政局审定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5日


宾阳县水利局:

(略) 水 (略) 编制的《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略) 财政局已对该项目工程概算进行了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技术审查意见, (略) 财政局的概算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在“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为“2308-*-19-01-*”。

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主要保护对象为新勒马村、勒马村、石大门村、展志村委、上郑村、下郑村、长岗村、打石村、洪塘新村、大岭村,保护人口约0.615万人,保护耕地面积0.548万亩。本工程根据治理范围内河段地形地质条件、防护效益等情况,对河道岸坡建设护岸工程进行防护,护岸沿新桥河勒马村~洪岭村河段左、右两岸的Ⅰ级阶地布置。工程治理河长7.448km,护岸总长度5.717km,其中左护岸2.597km,右护岸3.120km,清障总长度为1.500km,改建漫水桥2座,新建下河步级19座,排水涵管3座。

新桥河流域受地形影响,具有洪水峰高量大的特点。另外,新桥河流域居民区及耕作区主要集中在沿河两岸地势相对平缓的地区,每年进入汛期,每逢暴雨,洪水暴发,导致项目区内近岸田地被洪水淹没,多处岸坡出现崩塌,水土流失较严重,河道生态环境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为稳定河势,防止洪水冲刷岸坡,保护沿岸耕地,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共建人水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快当地乡村振兴发展步伐及水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实施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水文

(一)同意项目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洪水计算成果。

(二)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成果。新桥河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断面5年一遇洪峰流量为518m3/s。

(三)同意施工洪水设计计算成果。

(四)同意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成果。

三、工程地质

(一)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Ⅵ度。

(二)同意各护岸段的工程地质评价。拟整治河段场地覆盖层有淤泥层、粉质粘土层、含砾粉质粘土层、细砂层、中砂层等,下伏基岩为全~强风化泥质粉砂岩、粉砂质泥岩、弱风化灰岩。本工程岸坡均为土质岸坡,岸顶为耕地,在河流侧向侵蚀的作用下局部岸坡均出现小规模岸坡冲刷,岸坡稳定性一般。岸坡土层抗冲刷能力普遍较弱,不利岸坡长期稳定,建议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粉质粘土层、细砂层、中砂层和灰岩为良好的天然基础持力层,基础埋深需满足防冲要求。

(三)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工程所需填土优先采用合格的开挖料,砂、石料需外购解决。

四、工程任务与规模

(一)同意本工程任务为岸坡防护,防止岸坡坍塌,维护河道稳定,保护沿岸耕地。

(二)同意本工程河道治理标准为5年一遇洪水,岸坡高于5年一遇洪水的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防护,岸坡低于5年一遇洪水的按平岸设计。

(三)同意设计水面线采用成果。整治后,新桥河勒马村~洪岭村河段K0+000~K7+448断面的5年一遇洪水位为100.99m~92.34m。

(四)工程治理规模:整治河段总长7.448km,新建护岸长5.717km,清障总长度为1.500km。

五、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一)工程等级和洪水标准

1.核定本段护岸级别5级,护岸建筑物级别为5级;同意护岸按5年一遇洪水标准或平岸标准防护,同意排涝标准按5年一遇24小时暴雨洪水标准设计。

2.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同意本工程各建筑物不进行抗震计算,但应按照基本烈度设防。

3.同意本工程各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耐久性设计应满足规范要求。

(二)工程总体布置

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工程起点位于勒马桥上游400m拦河坝(K0+000),工程终点位于洪岭村与高龙村相连通的农桥处)(K7+448),整治河段总长7.448km,新建护岸长5.717km,其中左护岸2.597km,右护岸3.120km,清障总长度为1.500km,改建漫水桥2座,新建下河步级19座,排水涵管3座。

(三)主要建筑物设计

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

1.护岸工程设计

(1)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左岸桩号L0+480.7~L0+585.7段,右岸桩号R0+488.4~R0+699.4段护岸采用衡重式挡土墙护脚+平铺式生态框护坡的结构型式,C20埋石砼衡重式挡墙墙顶高程按≥常水位+0.5m设计,墙顶宽0.6m,墙高1.5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上坡比1:0.35,下坡比1:0.4,衡重台设置在0.5H处;基础底部设置0.1m厚碎石垫层,基础前采用抛填块石护脚,背水侧采用开挖料回填;墙顶以上坡面采用0.3m厚平铺式生态框护坡,下铺反滤土工布后回填开挖土夯实。

(2)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左岸桩号L0+073.3~L0+347.2、L0+884.2~L0+934.2、L0+939.2~L1+037.7、L1+220.8~L1+273.1、L1+275.5~L1+483.4、L1+587.4~L1+930.1、L2+344.2~L2+460.1、L2+576.1~L2+626.1、L2+631.1~L2+731.1、L3+009.2~L3+359.2、L3+742.4~L3+792.4、L3+794.7~L4+169.4段,右岸桩号R0+905.6~R0+955.6、R0+960.6~R1+048.7、R1+066.9~R1+301.7、R1+304.2~R1+321.6、R2+195.5~R2+387.2、R2+592.5~R2+649.7、R2+654.7~R3+130.5、R3+769.2~R3+819.4、R3+821.9~R3+921.9、R6+201.4~R6+367.9、R7+455.7~R7+636.0段护岸采用C20埋石砼衡重式挡土墙的结构型式,墙顶宽0.6m,墙顶设花槽,墙高2.1~5.5m,迎水面垂直,背水面上坡比1:0.35,下坡比1:0.4,衡重台设置在0.4~0.5H处;基础底部设置0.1m厚碎石垫层,基础前采用抛填块石护脚,背水侧采用开挖料回填。

(3)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左岸桩号L1+037.7~L1+220.8、L1+483.4~L1+587.7、L2+205.7~L2+344.2段,右岸桩号R6+367.9~R6+547.0、R6+635.8~R7+455.7段护岸采用鱼巢式生态框+植草式生态框挡墙的结构型式,鱼巢式预制生态框和植草式预制生态框尺寸为2.0×0.5×0.5m(长×宽×高),墙顶高程按平岸设计,常水位以下采用鱼巢式生态框,填充块石,常水位以上部分采用植草式生态框,填充种植土,铺种植被,生态框底部采用C20砼基础,生态框顶部面层采用0.3m厚覆土夯实,护坡坡比1:0.4,墙后铺设土工布后采用级配碎石回填。

(4)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河段右岸桩号R1+321.6~R1+619.6段护岸采用C20埋石砼仰斜式挡土墙的结构型式,墙高2.0~3.6m,顶宽0.6m,迎水面坡比1:0.75,背水面坡比1:0.5,基础前采用抛填块石护脚,背水侧采用开挖料回填。

2.附属建筑物设计

(1)改建漫水桥工程

改建漫水桥2座,采用多跨现浇空心桥板结构形式,桥板采用C30现浇空心桥板(厚550mm),中墩采用C30混钢筋混凝土,漫水桥两侧桥台采用重力式C20混凝土桥台。

(2)排涝工程

新设3条排水涵管,拟采用Ⅱ预制钢筋砼管,内径为1.0m,壁厚100mm。

(3)其他

在适当位置设置C20砼下河步级19处,安全警示牌若干、工程建设永久性责任牌1个。

(四)疏浚清障工程设计

同意清障设计方案。对中心线桩号K3+650~K5+150河面水葫芦进行清障,总长度为1.500km。

(五)工程安全监测设计

同意工程安全监测设计方案。

六、施工组织设计

同意施工导流、主体工程施工方法、施工总布置及施工总进度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七、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一)同意工程用地范围及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本工程用地总面积78.63亩,其中永久征收8.36亩,临时征用70.26亩。

(二)同意工程征地所采用的补偿依据和补偿标准。

八、环境保护设计

同意环境保护措施设计方案。

九、水土保持设计

同意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方案。

十、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同意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以及针对主要危害因素采取的防范措施。

十一、节能设计

同意能耗分析以及主要节能降耗措施。

十二、工程管理设计

(一)同意工程管理设计方案。

(二)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

十三、工程信息化

同意工程信息化设计方案。

十四、设计概算

(一)同意设计概算所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及计算方法。

(二)同意设计概算采用2023年第4期《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宾阳县的价格水平编制,经审核,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194.09万元。

十五、实施效果评价

同意实施效果分析及结论。

附表:广西宾阳县新桥河宾州镇勒马村~洪岭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表( (略) 财政局审定后)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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