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齐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高性能环保胶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齐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三万吨高性能环保胶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 (略) 报送的《年产三万吨高性能环保胶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三万吨高性能环保胶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乐街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3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铁、渣口胶泥生产线,1条高级可塑胶泥生产线,1条高级修补胶泥生产线,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综合管网及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铁、渣口胶泥20000吨,年产高级可塑胶泥5000吨,年产高级修补胶泥5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装修废气。 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天气干燥时对工地进行洒水作业,防止粉尘飞扬;②配置工地防尘网、设置围档,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必要时采用水雾喷淋以降低和防治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清洗车轮,做到净轮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渣土撒落造成的扬尘污染;③对施工场地的道路保持路面平坦,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最大限度地减小路面扬尘对环境的污染;④规定工地上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保证行车路线上的路面基本清洁;⑤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护保养,可有效控制尾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⑥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时产生的尾气;⑦尽量选用滚涂、刷涂等工艺,可提高涂料利用率,还能避免漆雾的产生,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当工程建设完毕后,推平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隔油池+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园区污水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其噪声值为75-95dB(A)。 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晚上22:00~06:00和午休期间施工,以避免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扰民,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作业的,须报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②施工场地内高噪声机械应尽可能布置于远离居民点的地方,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厂界外敏感区域的影响;③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④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板;⑤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尽可能减少车辆鸣笛,并降低车辆速度;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高噪声源附近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或耳罩。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综合利用部分运送至当地相关部门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弃土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日清日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 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①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方以及施工材料临时堆场须在距离道路较远的平整场地,并采取相应遮挡措施,禁止向其它任何地方倾倒、堆置弃土弃渣;②施工期间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场地及铺设道路,其实施过程应合理衔接,尽量避免土方堆置,若需堆置则应合理堆置,要求与周边道路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其流入周边管网;③合理安排作业时段并适时加快施工进度,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场地,按照规划对项目土壤裸露区域进行硬化、绿化,尽量将水土流失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破碎系统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装置或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外排;铁、渣口胶泥生产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装置或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TSP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UV光氧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一同通过15m排气筒(DA002)外排;可塑胶泥生产区、修补胶泥生产区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装置或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外排;车辆运输废气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对场地及道路、车间硬化的运输道路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同时对进出场车辆进行统一管理,限载限速,封闭遮盖(如蓬布苫盖)运输;物料输送废气治理措施:皮带输送机拟采取封闭化处理;人工推车所用推车封闭化处理,并加强轮胎处的清洗;在破碎系统周边建设密闭车间;将搅拌设备密闭,并封闭厂房。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加强保养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后排放。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塑料双层薄膜废包装、磷酸二氢铝废包装桶、不合格品。由员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10m2),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塑料双层薄膜废包装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磷酸二氢铝废包装桶由厂家负责回收;不合格品定期返回各自生产线搅拌设备重新搅拌。产生的危险废物为:酚醛树脂废包装桶、废UV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粘结剂残渣。由员工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员工收集于垃圾桶,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湖 (略) 报送的《年产三万吨高性能环保胶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8-*
通信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
邮 ???编:*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年产三万吨高性能环保胶泥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略) 娄星区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乐街 |
建设单位 | 湖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宇鸿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33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条铁、渣口胶泥生产线,1条高级可塑胶泥生产线,1条高级修补胶泥生产线,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综合管网及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产铁、渣口胶泥20000吨,年产高级可塑胶泥5000吨,年产高级修补胶泥5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装修废气。 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天气干燥时对工地进行洒水作业,防止粉尘飞扬;②配置工地防尘网、设置围档,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必要时采用水雾喷淋以降低和防治二次扬尘。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清洗车轮,做到净轮出场,最大限度减少渣土撒落造成的扬尘污染;③对施工场地的道路保持路面平坦,并定期洒水、清扫,保持下垫面和空气湿润,减少起尘量,最大限度地减小路面扬尘对环境的污染;④规定工地上运输车辆的行车路线,保证行车路线上的路面基本清洁;⑤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及车辆,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的维护保养,可有效控制尾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⑥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时产生的尾气;⑦尽量选用滚涂、刷涂等工艺,可提高涂料利用率,还能避免漆雾的产生,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当工程建设完毕后,推平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办公楼“隔油池+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园区污水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运行,其噪声值为75-95dB(A)。 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晚上22:00~06:00和午休期间施工,以避免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扰民,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夜间作业的,须报当地相关部门批准,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②施工场地内高噪声机械应尽可能布置于远离居民点的地方,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项目厂界外敏感区域的影响;③尽可能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动工具;④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隔声板;⑤尽量压缩施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尽可能减少车辆鸣笛,并降低车辆速度;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为高噪声源附近作业人员配备防护耳塞或耳罩。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综合利用部分运送至当地相关部门核准的工程渣土弃置场统一处理;弃土回填;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桶后交由环卫部门日清日运。 5、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 采取以下环境保护措施:①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方以及施工材料临时堆场须在距离道路较远的平整场地,并采取相应遮挡措施,禁止向其它任何地方倾倒、堆置弃土弃渣;②施工期间开挖土方用于回填场地及铺设道路,其实施过程应合理衔接,尽量避免土方堆置,若需堆置则应合理堆置,要求与周边道路保持一定距离,避免其流入周边管网;③合理安排作业时段并适时加快施工进度,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场地,按照规划对项目土壤裸露区域进行硬化、绿化,尽量将水土流失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破碎系统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装置或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外排;铁、渣口胶泥生产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装置或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TSP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UV光氧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废气一同通过15m排气筒(DA002)外排;可塑胶泥生产区、修补胶泥生产区分别经集气罩收集装置或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外排;车辆运输废气治理措施:建设单位在运营期对场地及道路、车间硬化的运输道路采取喷淋洒水措施,同时对进出场车辆进行统一管理,限载限速,封闭遮盖(如蓬布苫盖)运输;物料输送废气治理措施:皮带输送机拟采取封闭化处理;人工推车所用推车封闭化处理,并加强轮胎处的清洗;在破碎系统周边建设密闭车间;将搅拌设备密闭,并封闭厂房。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环保设备运行噪声。采用基础减震、隔声、加强保养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要求后排放。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塑料双层薄膜废包装、磷酸二氢铝废包装桶、不合格品。由员工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10m2),其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塑料双层薄膜废包装外售至废品收购站;磷酸二氢铝废包装桶由厂家负责回收;不合格品定期返回各自生产线搅拌设备重新搅拌。产生的危险废物为:酚醛树脂废包装桶、废UV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粘结剂残渣。由员工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员工收集于垃圾桶,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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