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威松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绿色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武威松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绿色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武威 (略) :
你公司报来由甘肃 (略) 编制的《武威 (略) 绿色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80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武威 (略) 位于凉州工业园区北区,公司东、南侧均为园区规划道路,西侧为武威 (略) ,项目北侧为 (略) 场地。公司现有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已于2018年7月24日通过原凉州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司拟在现有闲置厂区新建年产100万m2复合保温一体化免拆模板生产线1条、年产6万m3匀质自保温砌块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10万m2装配式内墙板生产线1条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1#生产车间5017.9m2、利旧2#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原辅料堆场300m2,原材料库房200m2,产品堆场8069.18m2,养护场所500m2)、辅助工程(洗车平台3m*6m)、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气及供热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处理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66612.9m2,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0.5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复合保温一体化免拆模板生产线切割打孔过程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排放要求。搅拌设备均自带布袋除尘器,3条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匀质自保温砌块切割粉尘、沙坑卸料粉尘、炉渣卸料过程雾炮洒水降尘,炉渣堆放于车间内,筒仓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建设项目筒仓滤芯除尘器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经沙水分离器分离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废,应在1座5m2危废暂存间内用专用容器分类贮存,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交付、接收和保管等相关要求,转移运输须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的五联单制度执行。
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区须全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及相关场地防腐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投入运营前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9月5日
武威 (略) :
你公司报来由甘肃 (略) 编制的《武威 (略) 绿色建筑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略)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出具了技术评估报告(武环评估〔2023〕80号),认为《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措施可行,评价结论可信。经局审批领导小组会议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武威 (略) 位于凉州工业园区北区,公司东、南侧均为园区规划道路,西侧为武威 (略) ,项目北侧为 (略) 场地。公司现有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项目已于2018年7月24日通过原凉州区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司拟在现有闲置厂区新建年产100万m2复合保温一体化免拆模板生产线1条、年产6万m3匀质自保温砌块生产线1条、年产10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1条、年产10万m2装配式内墙板生产线1条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1#生产车间5017.9m2、利旧2#生产车间)、储运工程(原辅料堆场300m2,原材料库房200m2,产品堆场8069.18m2,养护场所500m2)、辅助工程(洗车平台3m*6m)、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气及供热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噪声、废水、固废处理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66612.9m2,总投资5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占总投资0.5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我局同意批复该《报告表》。《报告表》可以作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证环保治理资金足额到位,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环境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建设期现场管理各项要求。建设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地面硬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运输车辆封闭、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等抑尘措施,有效防止扬尘污染。建设期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处理。建设期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建筑施工设备应选用低噪设施,施工场界设隔音围挡,确保建设期施工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复合保温一体化免拆模板生产线切割打孔过程颗粒物经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有组织排放要求。搅拌设备均自带布袋除尘器,3条生产线投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匀质自保温砌块切割粉尘、沙坑卸料粉尘、炉渣卸料过程雾炮洒水降尘,炉渣堆放于车间内,筒仓粉尘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要求。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洗车废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
(四)做好噪声防治工作。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你公司须按《报告表》要求,建设项目筒仓滤芯除尘器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经沙水分离器分离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废,应在1座5m2危废暂存间内用专用容器分类贮存,按照《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认真执行交付、接收和保管等相关要求,转移运输须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5号令)规定的五联单制度执行。
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项目区须全面硬化,危废暂存间及相关场地防腐防渗措施必须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项目投入运营前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同时,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企业自测工作。
五、严格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办理排污许可,按照排污许可的规定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不得排放污染物。
六、在正式投运前,建设单位应自行组织本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七、在项目建设及运营期,你公司应主动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环境执法部门的监管。
(略) 生态环境局凉州分局
2023年9月5日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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