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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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 (略) 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跃、常爱辉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赵老师 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跃、常爱辉 022-*

项目概况

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YJ-2023-02

项目名称: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监管数字化要求,结合化妆品行业对于化妆品备案审核质量和速度双提升的需求,为推进天津化妆品数智化监管的实施步伐及化妆品监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略) 化妆品质量安全, (略) 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限: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上线运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银行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 (略) 财务报表);(三)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     

地址:赵老师 022-*        

联系方式: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于跃、常爱辉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常爱辉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 (略) 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5: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预算金额 ¥2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跃、常爱辉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略) 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赵老师 0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跃、常爱辉 022-*

项目概况

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YJ-2023-02

项目名称: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 (略) 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监管数字化要求,结合化妆品行业对于化妆品备案审核质量和速度双提升的需求,为推进天津化妆品数智化监管的实施步伐及化妆品监管的数字化转型升级, (略) 化妆品质量安全, (略) 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拟开展普通化妆品备案智能辅助审查软件采购项目。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限: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上线运行。(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出具的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3个月内银行 (略) 2022年度财务报表( (略) 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 (略) 财务报表);(三)2023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 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方式: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入口)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药品化妆品审评查验中心     

地址:赵老师 022-*        

联系方式: (略) 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于跃、常爱辉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常爱辉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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