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要求,现对《 (略) 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 (略) 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
规划实施单位地址: (略) 呈贡区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C1座5楼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东起黄马高速公路,南至呈贡区行政边界线,西至彩云南路和云学路,北至黄马高速公路与梁王路连接线。规划面积约8.68km2。开发区整体分为“一园两区一小镇”。其中:万溪冲数字经济产业片区5.22km2、大健康产业片区3.30km2、云上小镇0.16km2。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云计算、“互联网+”服务型等产业集群,配套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制造、“互联网+”生产型等产业。
产业结构:根据园区现状发展情况,园区形成了一个主导产业,一个辅助产业,分别为:
(1)主导产业:数字经济产业,重点发展信息服务、智能制造、物联网、大数据、5G、区块链等数字经济产业。
(2)辅助产业:大健康产业,重点发展“互联网+大健康”产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附件1 征求意见稿
(三)公众意见表
附件2 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q.com;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工程周边影响区的居民、政府及社会团体。
(略) 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云南省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要求,现对《 (略) 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规划名称: (略) 数字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
规划实施单位地址: (略) 呈贡区昆明呈贡科技信息产业创新孵化中心C1座5楼昆明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东起黄马高速公路,南至呈贡区行政边界线,西至彩云南路和云学路,北至黄马高速公路与梁王路连接线。规划面积约8.68km2。开发区整体分为“一园两区一小镇”。其中:万溪冲数字经济产业片区5.22km2、大健康产业片区3.30km2、云上小镇0.16km2。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云计算、“互联网+”服务型等产业集群,配套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制造、“互联网+”生产型等产业。
产业结构:根据园区现状发展情况,园区形成了一个主导产业,一个辅助产业,分别为:
(1)主导产业:数字经济产业,重点发展信息服务、智能制造、物联网、大数据、5G、区块链等数字经济产业。
(2)辅助产业:大健康产业,重点发展“互联网+大健康”产业。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
附件1 征求意见稿
(三)公众意见表
附件2 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电子邮箱:*@*q.com;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工程周边影响区的居民、政府及社会团体。
(略) 数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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