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
建平县发改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建发改字〔2023〕16号)收悉。依据《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辽工咨发〔2023〕406号)要求,原则同意 (略) 编制的《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 (略) 垃圾,可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符合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收集沼气,增加了垃圾场填埋库容量,延长了垃圾填埋库使用寿命,避免了沼气外漏和温室气体排放,间接改善了周边环境。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具备行业准入条件。项目节能、环境效益良好,财务评价、社会评价可行,厂址选择满足建厂要求。用于发电的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填埋气量满足项目设计装机量。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建设。本工程项目代码:2307-*-04-05-*。
二、本工程选址
(略) 建平县万寿街道办事处宋杖子大坤兑沟村(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内)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该项目发电规模为1.067MW,拟设1台发电机组,垃圾填埋气体消耗量约600万m3/a,预计年上网发电量800万kWh。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总建筑面积385㎡,主要包括办公用房115㎡、备件库25㎡、工具库25㎡、危废处置间50㎡、停车棚80㎡、维修棚90㎡;总构筑物体积280.6m3,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基础13.5m3、电力系统设备基础90m3、电力控制设备基础160m3、预处理设备基础13.5m3、尾气脱硝处理基础3.6m3;购置填埋气收集系统、沼气预处理系统、填埋气燃烧发电系统、电力输送系统、脱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附属工程包括围墙320㎡、地面硬化850㎡、绿化带78㎡、大门1个、水池1个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8.46万元(含土建工程费82.76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425.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15万元,预备费用130.13万元,流动资金43.2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本工程建设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项目单位要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项目单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辽工咨发〔2023〕406号)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3.招投标核准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建平县发改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核准的请示》(建发改字〔2023〕16号)收悉。依据《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辽工咨发〔2023〕406号)要求,原则同意 (略) 编制的《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 (略) 垃圾,可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符合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收集沼气,增加了垃圾场填埋库容量,延长了垃圾填埋库使用寿命,避免了沼气外漏和温室气体排放,间接改善了周边环境。该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具备行业准入条件。项目节能、环境效益良好,财务评价、社会评价可行,厂址选择满足建厂要求。用于发电的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填埋气量满足项目设计装机量。
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建设。本工程项目代码:2307-*-04-05-*。
二、本工程选址
(略) 建平县万寿街道办事处宋杖子大坤兑沟村(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内)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该项目发电规模为1.067MW,拟设1台发电机组,垃圾填埋气体消耗量约600万m3/a,预计年上网发电量800万kWh。
(二)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总建筑面积385㎡,主要包括办公用房115㎡、备件库25㎡、工具库25㎡、危废处置间50㎡、停车棚80㎡、维修棚90㎡;总构筑物体积280.6m3,主要包括发电机组基础13.5m3、电力系统设备基础90m3、电力控制设备基础160m3、预处理设备基础13.5m3、尾气脱硝处理基础3.6m3;购置填埋气收集系统、沼气预处理系统、填埋气燃烧发电系统、电力输送系统、脱硝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附属工程包括围墙320㎡、地面硬化850㎡、绿化带78㎡、大门1个、水池1个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8.46万元(含土建工程费82.76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1425.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15万元,预备费用130.13万元,流动资金43.2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建设期限
本工程建设期限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六、如需对本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项目单位要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项目单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关于建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场分布式填埋气发电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辽工咨发〔2023〕406号)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3.招投标核准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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