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8月31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萨北开发区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及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注采系统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评价-环评拟批公示2023年8月31日大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萨北开发区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及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注采系统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萨北开发区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及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注采系统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23年萨北开发区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及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注采系统调整工程项目 | (略) 萨尔图区赛车小镇、北五联合站、风云小区、火炬小区、 (略) 子附近 | (略) 第三采油厂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项目代码为2306-*-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5580m2,临时占地面积为*m2。该项目新钻井7口,其中3口油井,4口注水井,形成4座钻井井场。基建油水井7口,新建集油掺水管道4.66km,注水管道0.59km,单井配水计量阀组4套。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北区25口油井转为注水井,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南区37口油井转为注水井,共新建转注井注水管道17.5km。每座井场设置1个泥浆循环罐,2个水罐,3座材料房,1座井控房,2座动力房,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处表土存放处,1处生活区。对7口油水井、62口转注井进行配套数字化工程建设。新建3座柱上变电站,6kV架空线路0.1km,电力电缆0.25km,通井路2.9km。建成产能0.3×104t/a。施工期用水由水罐车运送,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项目总投资4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8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和废射孔液拉运至三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压滤分离废水拉运至北三联污水处理站处理。拆除设备清洗废水、转注井洗井废水、管线冲洗废水、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钻井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拉运至庆南污水泵站, (略) 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建设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场站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 (略) 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作业污水、洗井污水拉运至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泥浆循环罐区、泥浆接收罐车停靠区、动力房、材料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临时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厚防渗土工布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集输管线、油水井作业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集油掺水管道材质选用外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钢管,注水管道选用加强级防腐钢管,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油水井作业区域铺设2mm厚防渗土工布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弃土、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苫布遮盖。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井口安装密封垫,油气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厂界处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固定设备增加减震基础,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和废射孔液拉运至三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综合利用。废纯碱、膨润土、水泥等包装袋,非含油废防渗布,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第一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拆除的废旧设备拉运至第三采油厂资产回收库。生活垃圾拉运至大庆 (略) 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第三采油厂萨北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拉运至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应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发生。集输系统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管道、设备。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023年萨北开发区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及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注采系统调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59-*(政策法规科)
传 ???真:0459-*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建设大厦14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23年萨北开发区更新井产能建设工程及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注采系统调整工程项目 | (略) 萨尔图区赛车小镇、北五联合站、风云小区、火炬小区、 (略) 子附近 | (略) 第三采油厂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 (略) (略)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扩建,项目代码为2306-*-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15580m2,临时占地面积为*m2。该项目新钻井7口,其中3口油井,4口注水井,形成4座钻井井场。基建油水井7口,新建集油掺水管道4.66km,注水管道0.59km,单井配水计量阀组4套。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北区25口油井转为注水井,东部过渡带三四条带南区37口油井转为注水井,共新建转注井注水管道17.5km。每座井场设置1个泥浆循环罐,2个水罐,3座材料房,1座井控房,2座动力房,1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1处表土存放处,1处生活区。对7口油水井、62口转注井进行配套数字化工程建设。新建3座柱上变电站,6kV架空线路0.1km,电力电缆0.25km,通井路2.9km。建成产能0.3×104t/a。施工期用水由水罐车运送,生活用水采用桶装水。项目总投资4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5.8万元。 | (一)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埋设管线尽量窄控,采取平埋方式进行,以便尽快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不打乱土层,分层开挖,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运营期,严格控制油水井作业占地,普通井下作业不新征临时占地。作业时严格执行环保措施,保证“工完料净场地清”,作业后无落地油遗留井场,污泥回收后做无害化处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和废射孔液拉运至三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压滤分离废水拉运至北三联污水处理站处理。拆除设备清洗废水、转注井洗井废水、管线冲洗废水、管线试压废水拉运至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钻井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拉运至庆南污水泵站, (略) 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建设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场站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 (略) 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油井采出液分离出的含油污水管输至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作业污水、洗井污水拉运至北II-2含油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处理后均应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后回注油层。拉运污水集中接收场站要建设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污水拉运过程要建立台账,并接受视频监管。 (三)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泥浆循环罐区、泥浆接收罐车停靠区、动力房、材料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临时防渗旱厕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厚防渗土工布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运营期,集输管线、油水井作业区域采取重点防渗,集油掺水管道材质选用外缠胶带硬质聚氨酯泡沫保温钢管,注水管道选用加强级防腐钢管,管道的连接方式采用焊接。油水井作业区域铺设2mm厚防渗土工布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保留防渗工程施工期影像资料备查。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监测制度。设置4口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对水体和土壤的不利环境影响。 (四)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土方开挖应采取遮盖、围挡、洒水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工程施工作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弃土、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合理规划道路运输路线,运料车辆采取苫布遮盖。施工场界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井口安装密封垫,油气集输采用密闭流程,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维护,加强井下作业管理,提高落地油回收率,减少烃类气体挥发。井场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应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限值要求。 (五)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厂界处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注意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操作,保证施工机械保持在最佳状态,固定设备增加减震基础,降低噪声源强度。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注意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井场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井废水、废弃钻井液、钻井岩屑和废射孔液拉运至三厂废弃钻井液集中处理站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综合利用。废纯碱、膨润土、水泥等包装袋,非含油废防渗布,焊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拉运至第一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拆除的废旧设备拉运至第三采油厂资产回收库。生活垃圾拉运至大庆 (略) 处理。运营期,落地油及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HW08),拉运至第三采油厂萨北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拉运至大庆 (略) 处理,处理后的泥渣应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用于在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或者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以及危险废物填埋场、固体废物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作业产生的含油废防渗布属于危险废物(HW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七)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发生。集输系统定期维修保养,及时更换老化管道、设备。制定出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并对操作、维修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定期检测管线防腐及腐蚀情况,及时维修或更新。在生产运营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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