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民政局关于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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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民政局关于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全局系统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有利于法治建设日常工作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桥西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分工

组 长:郑海涛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威宇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刘 洋(办公室负责人)

史 波(社会事务工作负责人)

刘丽萍(老年人服务工作负责人)

贾 亮(社会救助工作负责人)

赵丽华(基层政权工作负责人)

郑 虎(社会慈善工作负责人)

李 鑫(社会组织工作负责人)

田 雨(儿童福利工作负责人)

组长全面负责局法治建设工作,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副组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成员负责本科室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关职务接任人员自然接替。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统筹谋划全局法治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全面领导和推进本部门执法、依法行政以及守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国家、本市和本区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2、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落实;

3、研究决定本部门法治建设规划计划、重要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4、研究推进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听取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6、统筹推进相关法治考核评价。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协调、督促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提请审议法治建设有关重要事项;

3、组织开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

4、负责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沟通联络、重大法治决定备案、法治信息报送等工作;

5、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略) 桥西区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


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全局系统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有利于法治建设日常工作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桥西区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及分工

组 长:郑海涛 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威宇 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刘 洋(办公室负责人)

史 波(社会事务工作负责人)

刘丽萍(老年人服务工作负责人)

贾 亮(社会救助工作负责人)

赵丽华(基层政权工作负责人)

郑 虎(社会慈善工作负责人)

李 鑫(社会组织工作负责人)

田 雨(儿童福利工作负责人)

组长全面负责局法治建设工作,履行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副组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法治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成员负责本科室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协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今后,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关职务接任人员自然接替。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统筹谋划全局法治建设全局性、关键性工作,全面领导和推进本部门执法、依法行政以及守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学习和贯彻实施国家、本市和本区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

2、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落实;

3、研究决定本部门法治建设规划计划、重要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4、研究推进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听取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6、统筹推进相关法治考核评价。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1、组织、协调、督促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提请审议法治建设有关重要事项;

3、组织开展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

4、负责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沟通联络、重大法治决定备案、法治信息报送等工作;

5、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略) 桥西区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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