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下?万宝广州电熨斗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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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下?万宝广州电熨斗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松下?万宝(广州)电熨斗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松下?万宝(广州) (略) 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番禺区钟村万宝基地万宝北街33号,主要建筑物有1栋3层厂房(项目使用第一、三层),占地面积60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36平方米。项目年产年产蒸汽电熨斗280万台、宠物烘干机10万台。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熔铝炉(天然气)2台、压铸机2台、修边机2台、起重机1台、抛光研磨机4台、研磨机器人3台、喷砂机2台、静电涂装机2台、手工喷涂设备1台、电气炉(用电)2台、LTV机4台、吹气机2台、汽化剂自动涂布机11台、铆接机2台、超声波熔接机5台、检漏机16台、水箱退火炉(用电)1台、弹簧压入机1台、车床1台、立式铣床1台、立式钻床1台、手动磨床1台、氩弧焊1台、点焊机11台、焊接机8台、铆接机7台、测试机2台、电器检测机14台、检测仪14台、试验机2台、流量计16台、吹水台12台、调温台26台、温度校正仪2台、封箱机12台、条形码扫描机12台、激光打标机13台、空压机2台等。项目员工500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项目共设置了4个废气排放口。

FQ-01:熔铸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米排气筒(FQ-01)排放。

FQ-02:研磨、抛光、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1套“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米排气筒(FQ-02)排放。

FQ-03: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涂布废气一并经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米排气筒(FQ-03)排放。

FQ-04:熔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米排气筒(FQ-04)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

(二)废水

脱模废水经隔油池、气浮机预处理后,再排入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2号污水处理站(下称“园区污水站”)处理。

处理熔铸废气的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先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再与处理研磨抛光喷砂粉尘的湿式除尘设施喷淋废水一起排入板框压滤机处理,处理后部分废水排入研磨抛光喷砂粉尘湿式除尘设施循环水池,回用于喷淋除尘,部分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

冷却水定期排放,经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

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站处理后,经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 (略) 桥水道。项目设置了1个综合废水排放口。

水帘柜废水由漆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与喷涂陶瓷涂料或油性涂料的喷枪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喷涂水性涂料的喷枪清洗废水、处理喷涂烘干涂布废气的水喷淋塔喷淋废水经漆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用于相应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漆渣、水帘柜废液、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炉渣、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沉渣、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结果表明:

(一)废水

综合废水排放口(WS-01)处污染物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FQ-01:熔铸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2:研磨抛光喷砂粉尘经处理后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3:喷涂烘干涂布废气经处理后总VOCs、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氟化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4:熔接废气经处理后非*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烷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SO2、NOx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O2、NOx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 (略)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除尘沉渣、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8月27日~2023年9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松下?万宝(广州) (略)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 验收工作组意见+验收意见 万宝 有章.pdf

公示 全本 验收报告 万宝 有章.pdf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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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松下?万宝(广州) (略) 迁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番禺区钟村万宝基地万宝北街33号,主要建筑物有1栋3层厂房(项目使用第一、三层),占地面积60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36平方米。项目年产年产蒸汽电熨斗280万台、宠物烘干机10万台。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熔铝炉(天然气)2台、压铸机2台、修边机2台、起重机1台、抛光研磨机4台、研磨机器人3台、喷砂机2台、静电涂装机2台、手工喷涂设备1台、电气炉(用电)2台、LTV机4台、吹气机2台、汽化剂自动涂布机11台、铆接机2台、超声波熔接机5台、检漏机16台、水箱退火炉(用电)1台、弹簧压入机1台、车床1台、立式铣床1台、立式钻床1台、手动磨床1台、氩弧焊1台、点焊机11台、焊接机8台、铆接机7台、测试机2台、电器检测机14台、检测仪14台、试验机2台、流量计16台、吹水台12台、调温台26台、温度校正仪2台、封箱机12台、条形码扫描机12台、激光打标机13台、空压机2台等。项目员工500名,内部不设食堂、宿舍。项目不设备用发电机、锅炉等设备。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气

项目共设置了4个废气排放口。

FQ-01:熔铸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米排气筒(FQ-01)排放。

FQ-02:研磨、抛光、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1套“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1米排气筒(FQ-02)排放。

FQ-03: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烘干废气、涂布废气一并经1套“水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米排气筒(FQ-03)排放。

FQ-04:熔接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3米排气筒(FQ-04)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

(二)废水

脱模废水经隔油池、气浮机预处理后,再排入松下万宝美健生活电器(广州)有限公司2号污水处理站(下称“园区污水站”)处理。

处理熔铸废气的水喷淋塔喷淋废水先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再与处理研磨抛光喷砂粉尘的湿式除尘设施喷淋废水一起排入板框压滤机处理,处理后部分废水排入研磨抛光喷砂粉尘湿式除尘设施循环水池,回用于喷淋除尘,部分废水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

冷却水定期排放,经污水管道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

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站处理后,经市政排污管网排入前锋净水厂集中处理, (略) 桥水道。项目设置了1个综合废水排放口。

水帘柜废水由漆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与喷涂陶瓷涂料或油性涂料的喷枪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喷涂水性涂料的喷枪清洗废水、处理喷涂烘干涂布废气的水喷淋塔喷淋废水经漆水分离器处理后循环用于相应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

生产设备等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

漆渣、水帘柜废液、喷枪清洗废液、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炉渣、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线路板等危险废物设置专门存放场所暂存并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除尘沉渣、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广东中诺 (略) 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CNT*),结果表明:

(一)废水

综合废水排放口(WS-01)处污染物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二)废气

FQ-01:熔铸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SO2、NOx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燃气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2:研磨抛光喷砂粉尘经处理后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3:喷涂烘干涂布废气经处理后总VOCs、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氟化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排放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的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FQ-04:熔接废气经处理后非*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烷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氟化物、SO2、NOx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排放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符合环评及其批复标准要求。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项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O2、NOx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要求。

(五)固体废物

经现场检查,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和危废暂存间基本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设单 (略) (略) 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协议。除尘沉渣、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废 (略) 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的能力可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验收监测报告表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8月27日~2023年9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松下?万宝(广州) (略)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公示 验收工作组意见+验收意见 万宝 有章.pdf

公示 全本 验收报告 万宝 有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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