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池州万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池州万亨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池州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池州 (略) 年产15万吨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2-*-04-05-*)等材料收悉。《报告表》,我局于2023年7月12日组织了技术评审,修改完善后于8月18日通过专家审核。经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东至县香隅镇同心村,项目(一期)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租赁建设地块,利用现有两个厂房改造,另新建4000平方米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布设雷蒙磨粉机等设备,建设年产5万吨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制造项目。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2-*-04-05-*。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香隅镇用地规划。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体制,雨水排入厂区雨水沟(管),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加药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该项目产品特殊性原因,不设冲洗平台清洗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磨机废气,经分离机分离,尾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混料与包装废气一并由集气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重钙、水泥、氟石膏粉筒仓废气,经自带仓顶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项目以厂区往外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机油及废桶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设1间6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的粉尘,作为下一步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1.68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危废暂存间防渗。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竣工、调试、验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报送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3年9月11日
池州 (略) :
你公司报来的《池州 (略) 年产15万吨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202-*-04-05-*)等材料收悉。《报告表》,我局于2023年7月12日组织了技术评审,修改完善后于8月18日通过专家审核。经局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 (略) (略) 东至县香隅镇同心村,项目(一期)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302”,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期租赁建设地块,利用现有两个厂房改造,另新建4000平方米厂房作为生产车间,布设雷蒙磨粉机等设备,建设年产5万吨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制造项目。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202-*-04-05-*。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香隅镇用地规划。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体制,雨水排入厂区雨水沟(管),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加药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该项目产品特殊性原因,不设冲洗平台清洗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不外排。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磨机废气,经分离机分离,尾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上料、混料与包装废气一并由集气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 15m高排气筒排放;重钙、水泥、氟石膏粉筒仓废气,经自带仓顶除尘器净化处理后排放。项目以厂区往外设置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机油及废桶属危险废物,厂内规范暂存,设1间6m2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集的粉尘,作为下一步原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技术人员的环保培训。
7.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建成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1.68t/a。
8.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重点落实好危废暂存间防渗。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环保设施竣工、调试、验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并报送我局;正式投入生产(运行)前,应按照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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