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选聘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公告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选聘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关于选聘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现就我局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业务,对符合相关资质要 (略) 进行竞争性磋商,中标后纳入我局供应商库,负责后续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略) 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造价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投标人须具有2名(含)以上的造价工程师。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六)投标人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招标方损失的赔偿能力。
(七)投标人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能够积极配合招标人处理因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产生的消费纠纷;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 (略) 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2〕66号)执行,不高于相关收费标准。
四、服务要求
为提高行政效率,投标人应具备自收到造价评估要求之日起一周内出具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略) 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办理报名手续。
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略) 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 (略) 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地 址: (略) 西山区昌源南路北兴苑新居内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关于选聘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现就我局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的相关业务,对符合相关资质要 (略) 进行竞争性磋商,中标后纳入我局供应商库,负责后续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略) 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行政处罚案件造价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投标人须具有2名(含)以上的造价工程师。
(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从事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随机抽查的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符合客观、审慎性原则。
(六)投标人具备承担因估值不实导致招标方损失的赔偿能力。
(七)投标人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能够积极配合招标人处理因提供第三方造价咨询服务产生的消费纠纷;最近3年不存在重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三、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 (略) 物价局关于调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2〕66号)执行,不高于相关收费标准。
四、服务要求
为提高行政效率,投标人应具备自收到造价评估要求之日起一周内出具造价咨询服务成果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略) 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办理报名手续。
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略) 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公告的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 (略) 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地 址: (略) 西山区昌源南路北兴苑新居内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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