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松山镇石门子铁矿老鹰沟矿区3号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磐石市松山镇石门子铁矿老鹰沟矿区3号区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松山镇石门子铁矿老鹰沟矿区(3号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松山镇红旗村复兴屯 | (略)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松山镇红旗村复兴屯,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6°36′22″~126°36′45″,北纬42°44′41″~42°44′55″。该项目对老鹰沟矿区进行改扩建,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标高+485m~+430m,开采规模由5万吨/年扩至6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采矿工业广场、巷道、斜坡道及回风井,配套建设废石临时堆场、表土临时堆场、矿石临时堆场、高位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各1座及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开采服务年限5年,建成后年产铁矿石6万吨。 | <p>(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格遵循“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在征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堆放建材、设置施工场地等。(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高围挡,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对开采作业面、矿(废)石堆场、表土临时堆场周围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采用湿式凿岩开采方式和水封爆破作业方式,确保采区和各堆场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经隔油池处理,与井巷开凿产生的泥浆废水一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降尘。运营期矿井涌水经高位水池沉淀处理,回用于井下生产及地面降尘。各类堆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沉淀池沉淀处理,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及经隔油处理的餐饮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间、沉淀池、高位水池及矿(废)石堆场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剥离表土堆存至表土临时堆场,废石堆存至废石临时堆场,部分用于修筑挡土墙,剩余部分外卖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行期废石及高位水池沉淀污泥堆存至废石临时堆场,用于回填井下</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松山镇石门子铁矿老鹰沟矿区(3号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环境影响与排放管理处)
传真:0431-*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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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松山镇红旗村复兴屯 | (略) (略) | (略) (略) |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松山镇红旗村复兴屯,矿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26°36′22″~126°36′45″,北纬42°44′41″~42°44′55″。该项目对老鹰沟矿区进行改扩建,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标高+485m~+430m,开采规模由5万吨/年扩至6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座采矿工业广场、巷道、斜坡道及回风井,配套建设废石临时堆场、表土临时堆场、矿石临时堆场、高位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各1座及其他储运、辅助、公用和环保工程。项目开采服务年限5年,建成后年产铁矿石6万吨。 | <p>(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严格遵循“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及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和闭矿后等各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各类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禁止在征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堆放建材、设置施工场地等。(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产生扬尘的施工。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高围挡,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减轻扬尘污染。运营期对开采作业面、矿(废)石堆场、表土临时堆场周围及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采用湿式凿岩开采方式和水封爆破作业方式,确保采区和各堆场边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含油废水须经隔油池处理,与井巷开凿产生的泥浆废水一并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和降尘。运营期矿井涌水经高位水池沉淀处理,回用于井下生产及地面降尘。各类堆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沉淀池沉淀处理,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及经隔油处理的餐饮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间、沉淀池、高位水池及矿(废)石堆场等分区防渗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合理布置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妥善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施工期剥离表土堆存至表土临时堆场,废石堆存至废石临时堆场,部分用于修筑挡土墙,剩余部分外卖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行期废石及高位水池沉淀污泥堆存至废石临时堆场,用于回填井下</p> | 已由建设单位编制公众参与说明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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