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2日拟对浙江衢州中部220kV电网补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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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9月12日拟对浙江衢州中部220kV电网补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衢州中部220kV电网补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智造新城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工程,本期拆除现有220kV户外AIS配电装置,新建220kV户外GIS配电装置,预留第3台主变扩建场地,改造后220kV出线规模8回,本期5回;二是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三是衢州赤柯22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16.2km,因衢州变配电装置改造,出线位置调整,新建衢州崇文双回架空线路2×0.4km(预留远景衢州崇文第2回线),新建衢州全旺双回架空线路2×0.5km,单回架空线路0.5km;四是夏金全旺220kV线路增容改造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9.5km,因夏金变进线间隔位置调整,导致线路交跨,需改造夏金石窟单回架空线路0.5km,改造夏金太真单回架空线路0.5km。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生生态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安排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由于施工活动造成的干扰;(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对于无法通行区域修建临时道路时尽量选择植被破坏最小的方案;牵张场等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植被稀疏场所;不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临时施工营地等;(3)塔基临时施工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场、临时施工道路等工程临时用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物恢复的植物配置遵循本地物种原则,避免造成生物入侵的次生生态问题;(4)根据项目区防治责任范围内不同的水土流失形式及特点,塔型考虑全方位长短腿,减少水土流失;对于在工程完工后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治;(5)严格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临时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少粉尘影响;(6)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周边动植物的保护。

(1)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并科学制定了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尽量减少了施工活动的干扰;(2)合理布置了施工场地,尽量利用了已有道路,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可能选择在了植被较少地段;(3)施工临时占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4)根据沿线地形特点等因素,沿线杆塔采用水土流失影响较小的塔型,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水土流失防治;(5)严格落实了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临时场地采取了围挡、遮盖等;(6)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环境管理,加强了对工程周边动植物的保护。

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巡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

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周边生态良好。

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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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2)选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混凝土拌合废水产生;(3)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4)在河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水体,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5)变电站间隔改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居住施工点附近的村镇,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6)线路一档跨越乌溪江、天井垄水库等水体,加强施工管理,塔基施工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在水体范围内取土和排放废水、固废。

(1)施工场地周围做好了拦挡措施,开挖作业避开了雨季;(2)施工过程中采用了商品混凝土,无现场混凝土拌合废水排放;(3)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4)施工场地布置合理,不影响附近地表水体;(5)变电站间隔改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6)线路跨越水体施工,加强了施工管理,临时占地尽量远离了水体,施工未影响跨越水体的水质。

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是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运行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增加,不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

不影响周围水环境。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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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1)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源强;(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有计划的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4)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1)采用了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施工作业设置围挡;(2)严格施工管理,文明施工;(3)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置;(4)施工时段安排合理,未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采用GIS布置;架空线路采用加工工艺先进、表面光滑的导线,并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

本项目变电站厂界噪声、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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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1)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2)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易起尘的材料尽量密闭存放,无密闭存放条件时应采用防尘土工布覆盖,防止扬尘污染;(3)建筑施工选用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混凝土拌合扬尘产生;(4)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散体材料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遗撒,进出施工场地,限速行驶、清洗车轮,不带泥上路;(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6)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

(1)施工单位对裸露地面采用了防尘网覆盖保护,在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未进行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2)材料转运与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易起尘的材料的存放采取了防尘措施;(3)建筑施工采用了商品混凝土;(4)制定并执行了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防尘等措施,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清洗轮胎;(5)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置;(6)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场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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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1)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2)加强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存,并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起尘、雨水冲刷,尽量缩短其暂存的时间,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3)项目建设中场地挖方用于平整填方,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则应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妥善处置;(4)拆除的AIS设备支架、构架以及杆塔、导线等由资产所属部门回收处置,并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5)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好后续的植被恢复。

(1)施工场地及时进行了清理,固体废物及时进行了清运;(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遮盖,及时清运至了指定受纳场地;(3)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平整填方,做到了土石方平衡;(4)拆除的AIS设备支架、构架以及杆塔、导线等进行了回收,并恢复了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5)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场地清理,及时进行了绿化恢复。

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是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运行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增加,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固体废弃物均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妥善处置。

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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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采用GIS布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线路在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9.0m;在跨越农场等1层尖顶建筑物处,导线对地距离不低于11.0m;在经过其他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时,适当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确保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控制限值要求。

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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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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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境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

确保电磁环境和声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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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后应及时验收。

竣工后应在3个月内及时进行自主验收。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琛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花园东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浙江衢州中部220kV电网补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区、衢江区、龙游县、智造新城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工程,本期拆除现有220kV户外AIS配电装置,新建220kV户外GIS配电装置,预留第3台主变扩建场地,改造后220kV出线规模8回,本期5回;二是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20kV出线间隔1个;三是衢州赤柯220kV线路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16.2km,因衢州变配电装置改造,出线位置调整,新建衢州崇文双回架空线路2×0.4km(预留远景衢州崇文第2回线),新建衢州全旺双回架空线路2×0.5km,单回架空线路0.5km;四是夏金全旺220kV线路增容改造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2×9.5km,因夏金变进线间隔位置调整,导致线路交跨,需改造夏金石窟单回架空线路0.5km,改造夏金太真单回架空线路0.5km。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公示、网上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该单位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施工期

运营期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环境保护措施

验收要求

*生生态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安排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期,减少由于施工活动造成的干扰;(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对于无法通行区域修建临时道路时尽量选择植被破坏最小的方案;牵张场等施工场地尽量设置在植被稀疏场所;不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临时施工营地等;(3)塔基临时施工区、牵张场、跨越施工场、临时施工道路等工程临时用地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物恢复的植物配置遵循本地物种原则,避免造成生物入侵的次生生态问题;(4)根据项目区防治责任范围内不同的水土流失形式及特点,塔型考虑全方位长短腿,减少水土流失;对于在工程完工后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采取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防治;(5)严格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临时场地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少粉尘影响;(6)施工过程中,加强对工程周边动植物的保护。

(1)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并科学制定了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尽量减少了施工活动的干扰;(2)合理布置了施工场地,尽量利用了已有道路,严格控制了施工活动范围,牵张场等临时占地尽可能选择在了植被较少地段;(3)施工临时占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了植被恢复;(4)根据沿线地形特点等因素,沿线杆塔采用水土流失影响较小的塔型,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水土流失防治;(5)严格落实了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了低噪声设备,对临时场地采取了围挡、遮盖等;(6)施工过程中,加强了环境管理,加强了对工程周边动植物的保护。

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巡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

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度完善,项目周边生态良好。

水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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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1)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避免雨季开挖作业;(2)选用商品混凝土,避免现场混凝土拌合废水产生;(3)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4)在河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场地尽量远离水体,不得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5)变电站间隔改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居住施工点附近的村镇,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6)线路一档跨越乌溪江、天井垄水库等水体,加强施工管理,塔基施工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临时占地尽量远离水体,禁止在水体范围内取土和排放废水、固废。

(1)施工场地周围做好了拦挡措施,开挖作业避开了雨季;(2)施工过程中采用了商品混凝土,无现场混凝土拌合废水排放;(3)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4)施工场地布置合理,不影响附近地表水体;(5)变电站间隔改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租住地已有的污水处理系统;(6)线路跨越水体施工,加强了施工管理,临时占地尽量远离了水体,施工未影响跨越水体的水质。

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是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运行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不增加,不影响周边地表水环境。

不影响周围水环境。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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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1)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控制施工噪声源强;(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有计划的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3)施工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4)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1)采用了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施工作业设置围挡;(2)严格施工管理,文明施工;(3)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布置;(4)施工时段安排合理,未夜间施工,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采用GIS布置;架空线路采用加工工艺先进、表面光滑的导线,并做好设备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检。

本项目变电站厂界噪声、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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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1)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开挖、回填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2)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易起尘的材料尽量密闭存放,无密闭存放条件时应采用防尘土工布覆盖,防止扬尘污染;(3)建筑施工选用商品混凝土,由混凝土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混凝土拌合扬尘产生;(4)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运输散体材料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避免沿途遗撒,进出施工场地,限速行驶、清洗车轮,不带泥上路;(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置,防止污染环境;(6)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及时进行场地恢复,减少裸露地面。

(1)施工单位对裸露地面采用了防尘网覆盖保护,在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未进行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2)材料转运与使用严格管理,规范操作,易起尘的材料的存放采取了防尘措施;(3)建筑施工采用了商品混凝土;(4)制定并执行了运输车辆行驶路线、防尘等措施,车辆进出施工场地清洗轮胎;(5)施工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妥善处置;(6)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场地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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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1)施工场地应及时进行清理和固体废物清运;(2)加强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存,并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起尘、雨水冲刷,尽量缩短其暂存的时间,及时清运至指定受纳场地;(3)项目建设中场地挖方用于平整填方,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于不能平衡的弃土弃渣则应外运至相关部门指定的位置妥善处置;(4)拆除的AIS设备支架、构架以及杆塔、导线等由资产所属部门回收处置,并及时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5)施工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好后续的植被恢复。

(1)施工场地及时进行了清理,固体废物及时进行了清运;(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遮盖,及时清运至了指定受纳场地;(3)施工开挖的土石方用于平整填方,做到了土石方平衡;(4)拆除的AIS设备支架、构架以及杆塔、导线等进行了回收,并恢复了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5)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场地清理,及时进行了绿化恢复。

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是在原变电站围墙内进行,不新增运行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增加,运行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固体废弃物均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妥善处置。

电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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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衢州220kV变电站220kV配电装置改造、赤柯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均采用GIS布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架空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线路在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9.0m;在跨越农场等1层尖顶建筑物处,导线对地距离不低于11.0m;在经过其他环境敏感目标附近时,适当提高导线对地高度,确保沿线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控制限值要求。

变电站及输电线路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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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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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环境监测计划进行环境监测。

确保电磁环境和声环境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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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后应及时验收。

竣工后应在3个月内及时进行自主验收。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张琛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 (略) 花园东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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