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中煤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九院村荒沟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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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中煤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九院村荒沟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山 (略) 村荒沟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项目

(略) (略) 村南约600m处

(略) 山西分公司

山西新 (略)

利用官地矿洗煤厂洗选产生的煤矸石作为填充料,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造林绿化。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运输道路、场内道路须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要在项目占地范围内进行取土,取土后将土方临时堆存于临时堆土场,堆土后要对土方使用篷布及密目网遮盖并进行洒水抑尘;煤矸石填埋及土地造林阶段,矸石在倾倒、压实、覆土等过程中采取定时喷雾、洒水抑尘、分层压实、及时覆土、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

(二)确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沉淀池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在场地入口管理站旁设一座洗车平台,洗车平台配套设置一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建挡土墙,平台设工程护坡,维护平台稳定,沟底铺设0.2m厚黄土并压实,煤矸石充填过程每堆高3m覆盖1层0.3m厚的黄土压实,避免淋溶水产生;严格做好排水系统,雨季时,工程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排水管涵、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采取严格防渗措施,荒沟底部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旱厕、危废暂存处、垃圾堆放处等区域防渗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乱堆乱放,可回收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废建筑材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施工边界要修建围挡、覆盖帆布等,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处置,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合理设置排洪渠工程,表层土与底层土分层开挖、分开堆放、分层回填,填埋后逐段造林;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降低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尽量避免对原有植被进行开挖,不可避免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对于临时占地,竣工后要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略) 负责巡护管护,根据当地情况、气候、季节等的变化,及时、适量的对复垦区植被进行补水;在生态恢复前期须采取必要的扶正和支柱措施,后期须定期巡检,对死亡的树木进行补植补种。运营期定期对苗木恢复情况进行巡视、管护,以确保生态可以得到恢复。

(六)持续履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做好防渗排水工程,加强场地排水管理维护、定期跟踪监测。

进行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2日-2023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

通讯地址: (略) 万柏林区南屯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邮编:*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

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山 (略) 村荒沟矸石综合利用及生态治理项目

(略) (略) 村南约600m处

(略) 山西分公司

山西新 (略)

利用官地矿洗煤厂洗选产生的煤矸石作为填充料,对荒沟进行土地复垦、造林绿化。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清洗、现场地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运输道路、场内道路须进行硬化并及时清扫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须加盖篷布,防止物料飘失,避免运输过程产生扬尘;要在项目占地范围内进行取土,取土后将土方临时堆存于临时堆土场,堆土后要对土方使用篷布及密目网遮盖并进行洒水抑尘;煤矸石填埋及土地造林阶段,矸石在倾倒、压实、覆土等过程中采取定时喷雾、洒水抑尘、分层压实、及时覆土、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措施。

(二)确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沉淀池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内泼洒抑尘,不外排;在场地入口管理站旁设一座洗车平台,洗车平台配套设置一座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建挡土墙,平台设工程护坡,维护平台稳定,沟底铺设0.2m厚黄土并压实,煤矸石充填过程每堆高3m覆盖1层0.3m厚的黄土压实,避免淋溶水产生;严格做好排水系统,雨季时,工程场地上游及周边汇水及时通过排水管涵、截水沟和马道排水沟排出场外;采取严格防渗措施,荒沟底部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旱厕、危废暂存处、垃圾堆放处等区域防渗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三)有效推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四)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乱堆乱放,可回收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废建筑材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统一收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防护措施。施工边界要修建围挡、覆盖帆布等,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处置,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合理设置排洪渠工程,表层土与底层土分层开挖、分开堆放、分层回填,填埋后逐段造林;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不必要破坏,降低建设对现有植被和土壤的影响;尽量避免对原有植被进行开挖,不可避免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恢复植被的生长;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对于临时占地,竣工后要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略) 负责巡护管护,根据当地情况、气候、季节等的变化,及时、适量的对复垦区植被进行补水;在生态恢复前期须采取必要的扶正和支柱措施,后期须定期巡检,对死亡的树木进行补植补种。运营期定期对苗木恢复情况进行巡视、管护,以确保生态可以得到恢复。

(六)持续履行土壤环境防治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做好防渗排水工程,加强场地排水管理维护、定期跟踪监测。

进行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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