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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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阿克苏 (略) 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 (略) 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工业集聚区绿洲路北侧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用地13亩,新建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库房、综合办公楼、值班室及供水供电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并购置生产及相关配套机械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克苏 (略)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8层05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阿克苏 (略)

2023年9月12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9月,阿克苏 (略) 委托新疆祥达 (略) 承担“ (略) 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工业集聚区绿洲路北侧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用地13亩,新建废旧铝金属回收生产生产线;建设生产车间、库房、综合办公楼、值班室及供水供电等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并购置生产及相关配套机械设备。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阿克苏 (略)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祥达 (略)

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8层05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信息发布后,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阿克苏 (略)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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