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新视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新视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珠海新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新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珠海新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新 (略) 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平沙镇珠海大道8439号一期厂房(1栋2层、2栋2-3层),建筑面积约为7050平方米,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年新增锂离子电池4000万颗(总容量合计4876万Ah)。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本色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涂布干燥产生的非*烷总烃及时通过烘箱顶端的集气装置抽集至NMP回收设备(三级冷凝回收+水喷淋装置)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液过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依托原有排气筒,密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配料制浆、二封废气、喷码废气、制片废气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根据珠海新 (略)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新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珠海新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新 (略) 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略) 平沙镇珠海大道8439号一期厂房(1栋2层、2栋2-3层),建筑面积约为7050平方米,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生产,年新增锂离子电池4000万颗(总容量合计4876万Ah)。本项目原辅材料、生产设备、工艺等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略) 本色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涂布干燥产生的非*烷总烃及时通过烘箱顶端的集气装置抽集至NMP回收设备(三级冷凝回收+水喷淋装置)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液过过程中产生的非*烷总烃依托原有排气筒,密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配料制浆、二封废气、喷码废气、制片废气无组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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